2011年上海市高考高校招生高职(专科)网上补录征求志愿注意事项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08-06 08:32:39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1年上海市高考高校招生高职(专科)网上补录征求志愿注意事项

2011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高职(专科)招生录取工作中,投档录取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招生院校将进行“征求志愿”。凡符合填报征求志愿条件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网址www.shmeea.com.cn)填报本批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和专业(21所文科院校限165分及以上填报,25所理科招生院校限214分及以上填报,详见征求志愿缺额计划表中的各校备注栏)。具体办法如下。

  一、填报征求志愿条件

  非艺术类考生的“3+综合”成绩须达到全市划定的填报非艺术类征求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151,理科197),且未被招生院校录取;艺术类考生的“3+综合”成绩须达到艺术类征求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116,理科150),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合格,且未被招生院校录取。

  二、征求志愿时间

  高职(专科)征求志愿时间为2011年8月6日13时至8月7日13时。

  填报征求志愿前,考生可登录“上海招考热线”网站查询是否被录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院校(专业)公布在“上海招考热线”网站供考生查阅,考生也可到各区县高招办索取“高职(专科)征求志愿计划缺额表”。

  三、填报须知

  1.高职(专科)非艺术类征求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艺术类不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方式。

  考生填报院校数不限,每所院校最多填报3个专业。

  2.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在非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录取之前进行。

  艺术类考生的“3+综合”成绩达到填报非艺术类院校(专业)的征求志愿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可以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也可同时兼报非艺术类院校(专业)。

  3.考生在填报征求志愿时,宜先拟一份志愿草稿,内容包括本人的考生查询码、密码和所要填报的高校代码及名称、专业代码及名称(按志愿顺序)等,同时考生须参见招生院校的招生章程了解相关专业的具体要求,以保证准确、顺利地填报志愿。

  4.考生进入“征求志愿网上填报系统”,须输入考生查询码和密码。考生查询码在准考证的正面,由1位字母和7位数字组成,登录密码为考生本人身份证最后六位数字(不含字母)。

  5.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网上填报最后一次成功提交的结果为最终志愿。

  考生填报或修改征求志愿后,应退出系统重新登录查看确认自己所填报的征求志愿,以免由于填报不成功而失去机会。

  6.填报时限终止时,填报系统将准时关闭,不再接受考生填报征求志愿。

  四、操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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