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上海高考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征求志愿注意事项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6-05 23:04:08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2年上海高考招收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征求志愿注意事项

1.专业代码01-49为文科专业;51-99为理科专业。具体填报流程详见“考生报考指南”中第11页流程图。
2. 未被一、二志愿录取的考生,须按照专业大类对口的要求填报征求志愿。具体专业要求详见相关院校招生章程或简章。
3.如考生的密码经过本人修改后又遗忘,请在征求志愿期间点击征求志愿登陆页面上的“忘记密码?”填写相关信息后找回密码。
4.填报征求志愿时间:
2012年6月6日16:00起至6月7日16:00止。填报学校的数量不限,每个学校可填报两个专业。
5.填报征求志愿的考生资格:
非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填报资格线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成绩总分(含符合政策的加分)不得低于161分,且其中任何一门单科成绩不低于35分;若单科成绩中有一门在90分(含90分)以上,则不受另外两门文化课中一门单科成绩不达线限制,且考生三门文化课考试科目和两门专业技能科目均无缺考。
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填报资格线为语文、数学、外语三门文化课成绩总分(含符合政策的加分)不得低于113分(单科成绩不限,三门文化课考试科目和两门专业技能科目均无缺考),且考生原报考第一志愿院校的第一专业志愿须为艺术类专业。
6.原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可以填报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如总分达到非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线(三门总分不低于161分,其中任何一门单科不低于35分),也可按非艺术类专业志愿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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