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012年高考高职专科补录征集志愿公告[2012]第23号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8-25 08:09:21 整理:一品高考网
山西省2012年高考高职专科补录征集志愿公告[2012]第23号

目前,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已接近尾声,部分专科(高职)院校尚有缺额。现予集中公布,公开征集志愿。
  
  一、征集志愿时间
  
  8月25日8时—18时,逾期不予受理。
  
  二、征集志愿条件
  
  1.文史、理工类:
  
  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文史类230分、理工类180分以上。
  
  2.艺术类:
  
  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我省专科(高职)院校第三段艺术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文150分、艺理117分,舞文127分、舞理99分。
  
  专业使用校考成绩的需校考合格,专业使用省统考或联考成绩的需达到我省划定的专业成绩录取最低控制线:播音与主持70分、广播电视编导295分、影视表演65分;美术、音乐、舞蹈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
  
  3.体育类:
  
  高考文化课成绩需达到我省专科(高职)院校第三段体育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体文184分、体理144分;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序录取。
  
  凡未被录取的考生,均可参照上述要求,填报征集院校志愿。
  
  三、符合条件的考生,凭考生号、登录密码登陆山西招生考试网(www.sxkszx.cn)填报志愿。
  
  考生可填报一个第一志愿院校和四个平行参考志愿院校,每个院校可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和“是否同意专业调剂”志愿。
  
  四、征集志愿院校的收费标准、专业要求等以我省《填报志愿指南》及院校《招生章程》为准。
  
  专科(高职)院校征集计划(第一部分) 点击查看

  专科(高职)院校征集计划(第二部分) 点击查看

  专科(高职)院校征集计划(第三部分) 点击查看

  专科(高职)院校征集计划(第四部分)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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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科(高职)院校征集计划(第六部分) 点击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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