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通知

来源: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8-01-18 17:12:51 整理:一品高考网
四川2018年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通知

有关高校,各市州招考办: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7〕15号)(以下简称《通知》)及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有关考试招生工作的补充通知》(教学司〔2017〕13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普通高校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
  (一)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二)试点高校应于2018年6月29日前向我院提交拟录取的本校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名单(须标注相应考生录取类型),并于学校所在批次录取前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向我省编列相应的招生计划,艺术团录取考生的专业原则上应在我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三)我省单独设置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并作为测试合格考生符合试点高校录取要求时进行提前投档的依据。
  公布高考成绩后,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我省高水平艺术团测试合格考生,在我省规定的普通本科志愿填报时间内,登录高考志愿网上填报系统,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测试合格考生选填一所试点高校志愿,并填报该校入选的专业。
  填报高水平艺术团志愿的测试合格考生,均可同时填报各批次普通高考志愿。若试点高校对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的,考生还应按高校的要求填报普通高考志愿。
  (四)我院根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测试合格考生的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照顾加分)和所填报的高水平艺术团志愿,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试点高校在我省本科第一批次最终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试点高校给予考生的优惠分值),向高校提供档案,由高校审录。对于少数艺术团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的考生,高校可适度降低文化课成绩录取要求,但不得低于我省本科第一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五)按照《通知》要求,艺术团招生主要招收艺术团首席表演者或对幼功要求高的相关专业项目的艺术团成员,不得招收与艺术团无关的艺术特长生。已开设有艺术类专业的试点高校不再单独招收相应专业项目的艺术特长生,美术、书法、播音主持不宜纳入艺术团招生范围。
  二、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
  (一)根据《通知》及《补充通知》规定,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对象不限年龄,专业测试采取全国统考、高校联考和高校校考相结合的组织方式。2018年起,高校高水平运动队的跆拳道、击剑、棒球、射击、手球、垒球、橄榄球、冰雪、赛艇、柔道、攀岩、摔跤等12个项目专业考试实行全国统测,委托国家体育总局科教司牵头组织实施。报考上述项目的考生须在“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网址:www.ydyeducation.com)或“体教联盟”手机APP上进行考试报名。报名时间为,冰雪项目于2018年1月1日至1月15日,其他项目于3月1日至3月15日。
  上述项目的专业统测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体育专项考试方法与评分标准》执行,满分均为100分。其中,冰雪项目考试时间2018年2月1日至3月5日;其他项目考试时间为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时间以“中国运动文化教育网”、“体教联盟”手机APP公布时间为准。实施全国统测后,各地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省级统考、各高校不再组织相关项目的校考。
  专业统测结束后,有关高校根据成绩分布情况提出本校相关项目专业合格成绩要求,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确定并公示本校专业考试合格名单。合格考生限额按《通知》有关要求执行。
  (二)试点高校向教育部报送本校运动队测试合格考生名单时,应认真核准上报的考生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毕业学校名称。我院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上核对、补充考生信息时发现的差误,将立即通报相关学校,学校应及时核实、更正,以便我院按时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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