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未被录取的专科考生9月下旬可参加高校补录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08-16 13:55:18 整理:一品高考网

  高考结束两个月以来,我省的录取工作也将进入尾声。昨日,本报从省考试院获悉,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专科层次新生报到流失率较高的学校可书面报经省招考委同意予以补录。为此,经省录取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将在9月下旬进行一次专科层次补录工作。凡是满足补录条件的考生,可在9月18日8:00-18:00内在网上补报学校及专业志愿。

  省考试院透露,本次补录对象为专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415分,理科382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专科二批补报志愿对象为专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文科210分,理科200分)上未被录取的考生。若有专二批次院校因未完成计划获省批准降分录取,线下20分(文科190分,理科180分)内的考生可填报这部分院校(名单9月16日公布)。对口招生高职班补报志愿对象为相应专业类省定高职(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未被录取考生。按照教育部的规定,已录取考生不得退档换录。

  据了解,艺体类专科层次与普通类专科填报志愿、补录同期同步进行。凡符合补报志愿条件的考生务必及时在网上查阅,并于9月18日8:00-18:00内在网上补报学校及专业志愿(如果网络不通,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办或其它网络正常的地方上网查询、补报志愿)。其中,普通类考生填报补录志愿,可分别选报相应批次的四个平行的学校志愿,每个学校志愿内最多填报六个专业志愿,并选择是否服从专业调配。而艺体类专科考生可填报五个顺序学校,每个学校志愿内只能填报一个专业志愿。对兼报普通类专业志愿的艺体考生,其艺体志愿优先于普通类志愿投档。凡已被高校(含普通类、艺体类)录取的考生(含被录取后未报到考生)不属补报志愿的范围。省考试院提醒,在规定时间内,考生若未补报志愿,则视为自动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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