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2011年高考保送生资格条件公布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3-10 10:12:00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1年自主招生报名正火热进行,一些高校的保送生招生也陆续拉开序幕。省教育考试院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对2011年保送生招生录取进行部署。按照规定,省级优秀学生、相关竞赛获奖考生仍然是获得保送资格的门槛。 
  从此次发布的规定来看,2011年的保送生资格认定程序完全依照2010年的政策执行。按照2010年规定,有8类考生可获保送生资格。成绩优异以及竞赛获奖是考生获得保送资格的必要门槛。 
  另外,教育部特在国内遴选了16所外国语学校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成都获得推荐资格的高中为成都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成外)。根据教育部2011年审批的限额,成外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该校优秀毕业生的限额为120人。省教育考试院表示,该校推荐的学生必须是:高中三年均在成外本校就读的、具有成外正式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参加四川省高中毕业会考十门考试科目成绩均在良好及以上;并在高中阶段未受到过学校处分。 
  省教育考试院规定,保送生资格需由本人向所在中学申请并经中学审核公示。中学要在显要位置于寒假前张榜公示名单、所在班级、获奖项目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2011年4月5日前,经教育部阳光平台公示且高校测试合格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才有资格填报《四川省普通高校招收保送生志愿表》,被两所及以上高校测试合格的学生只能选填一所高校志愿。
  8类保送生资格的条件
  1、在高中阶段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2、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包括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3、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省级赛区)、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4、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一、二等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5、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6、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保送生资格的外国语中学,可向高校的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推荐思想品德和学习成绩优秀且高中阶段均在本校就读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7、符合国家体育总局、教育部等6部(局)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退役运动员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体人字〔2002〕411号)中有关保送要求的退役运动员,即曾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世界体育比赛前八名和获得球类集体项目运动健将、田径项目运动健将、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称号的退役运动员。 
  8、符合公安部、教育部印发的《普通公安院校招收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的暂行规定》(公政治〔2000〕138号)的公安英烈子女。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