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2017高考美术、音乐类专业统考工作通知(3)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11-22 16:54:59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六、美术类所有科目和音乐类笔试科目须在开考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现行规范的语言文字答题。开考十五分钟后不准入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交卷出场时间原则上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
  七、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如不遵守考试规则,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招生考试机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附件5:
  艺术类专业与自治区统考科类对应表
  自治区统考
  艺术类专业
  备注
  美术类
  美术学、绘画、雕塑、摄影、中国画、动画、戏剧影视美术设计、艺术设计学、艺术设计、会展艺术与技术、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公共艺术、工艺美术、数字媒体艺术等   美术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省统考的“素描、色彩、速写”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音乐类
  音乐表演、音乐学、作曲与作曲理论   音乐类涉及专业的认定。单考专业其考试科目的考试内容,如含乐理、器乐、声乐其中两项(含两项)以上专业,按涉及专业处理,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
  备注:
  书法专业不组织自治区统考
  附件6:
  自治区2017年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报名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编号
  信息名称
  类型
  宽度
  信息含义
  信息说明
  备   注
  1
  BMXH   C   11   报名序号   由我区各地区(州、市)招办按规定统一编制,必须准确,否则不予注册   地州填写
  2   SFZH   C   18   身份证号   左对齐   地州填写
  3   XM   C   60   姓名   字符间不能为空   地州填写
  4   XBDM   C   2   性别代码   1男、2女   地州填写
  5   BYXXMC   C   30   毕业学校名称   高中毕业学校名称   地州填写
  6   KSLB   C   8   考生类别   汉语言、民考汉、双语班、民语言   地州填写
  7   KDDM   C   2   考点代码   师大(1)、喀什(3)、奎屯(2)   考点填写
  8   KSLXDH   C   13   考生联系电话     地州填写
  9   YB   C   6   邮编   仅限数字表示   考点填写
  10   SMCJ   N   7.3   素描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美术类
  11   SXCJ   N   7.3   速写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美术类
  12   SCCJ   N   7.3   色彩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美术类
  13   MSCSZF   N   7.3   测试总分   仅限数字表示   美术类
  14   JBYK   N   7.3   基本乐科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音乐类
  15   ZKKM   N   7.3   主科科目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音乐类
  16   JSKM   N   7.3   加试科目成绩   仅限数字表示   音乐类
  17   YYCSZF   N   7.3   测试总分   仅限数字表示   音乐类
  18   bz   c   20   备注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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