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对口中职招生章程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3-26 10:22:25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对口中职招生章程

一、学院概况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是经云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学院办学历史悠久,始建于1955年,占地面积728.6亩。是云南省省级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之一。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
  办学性质:公办
  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学院代码:13758
三、办学地址
  本部: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殿1号。
  五华校区: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王家桥王筇路中段。
  2014级录取新生第一学年在五华校区,从第二学年开始在校本部。
四、对口中职招生专业及计划

五、报考条件
  具有云南省学籍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均可报考。
六、报名时间及办法
  (一)报名时间:2014 年3 月24 日至3 月30 日
  (二)报名办法
  考生登陆云南省招考频道(www.ynzs.cn)进行网上报名,考生所报专业必须是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二年级在校生由就读学校根据考生所报学校对口专业统一进行资格审核,并在2014 年3 月30 日前到当地高考报名确认点进行信息确认,同时缴纳报名费130元/生。
七、考核办法
  (一)考核时间及地点
  考核时间:2014年4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地点: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殿1号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校本部)
  (二)考核方式
  考生不需要参加文化考试,由我院自行组织技能测试,技能测试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具体办法见《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2014年对口中职招生技能测试实施方案》。
八、录取办法
  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对口招生录取工作在云南省招生考试院的指导和监督下,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根据考生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录取专业不受男女比例限制。
  (二)录取公示
  1、成绩公示
  2014 年4 月底前,学院根据实施方案完成测试,公布成绩。
  2、预录取公示
  2014 年5 月10 日前,学院在本院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2014 年5 月11 日至5 月20 日在云南省招考频道公示一周。
  公示结束后,由学院报经省招考院审核批准,于2014年5 月21 日至5 月25 日办理录取手续,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不能录取的,我院及时通知考生。
九、考生须知
  (一)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的学生只能参加高等职业院校对口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考试,不能参加高考及录取。
  (二)报考云南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的考生,需自行到学院本部参加技能测试。学院本部地址: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殿1号。
  (三)对口招生已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高考及录取。
十、新生入学及待遇
  (一)凡被我院对口招生录取的新生,应按照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二)新生入学后,学院将复查新生入学资格。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的,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有关规定处理。
  (三)新生入学后三周,学院校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要求,进行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将按退学或休学处理。
  (四)学院认真执行国家和云南省相关贫困学生资助政策规定,承诺决不让因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辍学。凡被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学院“绿色通道”申请入学,优先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等。
  (五)凡学院录取的新生,享受与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学生的同等待遇,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成绩合格的,颁发国家认可并已进行电子注册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一、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执行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定的收费标准。
  (一)学费:5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根据不同住宿标准收取,400—800元/年•人。
十二、联系方式
  招生电话:0871-65017850、65015527(传真)
  监督电话:0871-65010122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穿金路金殿1号
  邮  编:65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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