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6-01 14:44:21 整理:一品高考网

浙江2017年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工作通知

  各有关县(市、区)教育局,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我省2017年继续实行地方专项计划招生,面向29个县(市、区)招收农村学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向范围
  文成县、泰顺县、磐安县、衢江区、常山县、开化县、云和县、龙泉市、庆元县、景宁县、遂昌县、松阳县、淳安县、永嘉县、平阳县、苍南县、武义县、柯城区、龙游县、江山市、天台县、仙居县、三门县、莲都区、青田县、缙云县、嵊泗县、岱山县、洞头区。
  二、招生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学生均可报考:
  1.具有上述29县(市、区)的农业户口户籍,并具有当地完整的高中阶段连续学习经历和学籍。户口性质按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前认定。
  2.符合当年高考报名条件。
  三、招生学校
  浙江工业大学、浙江师范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温州医科大学、浙江海洋大学、浙江农林大学、浙江中医药大学、中国计量大学、浙江万里学院、浙江科技学院、浙江财经大学、嘉兴学院、浙江大学城市学院、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杭州师范大学、湖州师范学院、绍兴文理学院、温州大学、浙江外国语学院、浙江传媒学院等23所院校。
  四、招生计划
  全省安排625名本科,分县(市、区)计划见附件1,分校计划见附件2。各校计划不对应分配至各县(市、区),均面向29个县(市、区)招生。
  招生专业由高校从本校具有特色的专业中确定。高校可根据专业办学条件,合理确定各专业的最多录取人数,并在招生计划中公布。
  五、招生办法
  1.志愿设置与填报。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志愿单独设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一所学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志愿单位。考生可填报不超过30个志愿。考生选考科目须至少1门符合相应高校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且高考成绩须达到我省普通类第一段线。
  考生填报志愿前,须认真仔细查看高校招生章程,了解拟报考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范围及其他各项具体招生要求,确保本人符合相应条件。如未按相关要求填报而造成不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填报时间与普通类提前录取的填报时间相同。
  2.资格审核。
  志愿填报结束后,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部门对已填报志愿考生进行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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