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18新高考招生志愿填报百问百答(3)

来源:浙江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8-06-19 14:50:45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二、普通类志愿填报及投档录取
  36.新高考普通类与原高考文理科相比有哪些变化?
  答:改原来分批为不分批;改分批填报志愿、分批录取为按考生成绩分段填报志愿、分段录取;改院校平行志愿为专业平行志愿;改分批设提前录取为只设一个提前录取。
  37.普通类考生的分段线怎样划定?
  答:普通类(包括提前录取和平行录取)按照考生高考总分(含政策加分)分三段划线,即根据实考人数的总分排序确定,总分排名前20%的考生划入第一段,前60%(累计)划入第二段,前90%(累计)划入第三段。在考生高考成绩发布时一并确定并公布分段线。
  38.普通类提前录取有哪些院校专业?
  答:有政审、面试、体检等特殊要求的军事、公安、定向、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定向培养士官试点,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等院校、航海类、小语种等专业,实行提前录取。
  39.普通类提前录取志愿怎样设置?
  答:普通类提前录取实行以院校为单位的传统志愿,每个考生可填报不超过5个院校志愿,每个院校志愿可填报不超过6个专业志愿和专业服从志愿。不设院校服从志愿。
  40.普通类提前录取何时填报志愿?
  答:提前录取院校专业(类)不再分批,符合相关院校、专业报考条件的一、二、三段考生,在6月26-27日一并填报志愿。
  41.普通类提前录取流程是怎样的?
  答:提前录取的院校(专业)本专科合并为一个批次,根据普通类专业的分段原则,考生一次性填报志愿,分段提供政审面试名单。每段招生时,根据志愿优先(传统志愿)原则,按高考总分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分段投档录取。
  42.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投档比例是多少?
  答: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投档比例不超过1:1.2。考生总分相同时按位次投档。其中,按规定须在投档前先进行政审、面试、体检等工作的,按比例分段提供考生名单,统一组织政审、体检、面试。
  43.普通类提前录取的投档顺序是怎么安排的?
  答:浙江警察学院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志愿单列,在普通类提前录取工作开始前先完成录取;接着进行军事、公安、定向招生、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及经过批准的国际关系学院等院校、航海类等专业的提前录取传统志愿投档和录取;其中,提前录取一段投档完成后,进行高校自主选拔、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艺术团、地方专项计划等特殊类型招生。
  44.提前录取院校专业对考生是否有文化成绩要求?
  答:提前录取院校(专业)可参考我省普通类分段线,在第三段线上提出最低文化成绩要求。
  45.提前录取院校进行专业调剂时,考生是否需满足其各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答:须以考生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为前提。
  46.已被提前录取的考生,还有机会参加其他院校专业录取吗?
  答: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投档和录取。未录取的考生不影响后续志愿投档和录取。
  47.普通类平行录取志愿怎样设置?
  答:普通类平行录取实行专业平行志愿,以一所院校的一个专业(类)作为一个独立的志愿单位,考生每次可填报不超过80个志愿。
  48.普通类平行录取何时填报志愿?
  答:普通类平行录取考生分三段填报专业平行志愿。其中第一段志愿填报安排在6月26-27日;第二段安排在7月23-24日填报志愿;第三段安排在8月3-4日填报志愿。
  49.普通类平行志愿填报及录取流程是怎样的?
  答:实行分段填报志愿、分段投档录取。第一段考生先填报志愿,随即投档录取;剩余计划重新公布,未被录取的第一段考生和第二段考生填报志愿,再组织投档录取。依此类推。第三段志愿填报和录取后,如仍有院校专业(类)未完成计划的,实行征求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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