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2)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9-12-25 10:28:09 整理:一品高考网

3.投档办法。以考生符合所填报志愿的选考科目范围为前提,分类别以美术、音乐、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播音主持、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为投档依据,实行专业平行志愿投档,直接投到考生所填报的具体学校的具体专业。综合分成绩相同情况下,考生综合分位次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相同时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位次和志愿顺序均相同则一并投档。考生综合分位次分类别按综合分成绩确定。考生综合分成绩相同时,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或数学单科成绩、外语成绩、选考科目单科成绩高低排序。全部相同者为同位次。

4.艺术类综合分成绩满分为750分,各类别具体折算方法为:

美术、音乐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7.5×50%。

舞蹈、影视表演、时装表演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40%+专业省统考成绩×7.5×60%。

播音主持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80%+专业省统考成绩×7.5×20%。

编导、摄制类的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

(三)政策加分

政策加分按2020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文件和有关政策加分文件规定执行。政策加分与文化总分之和为高考总分。

本办法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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