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0年在浙江招生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时间及地点安排

来源:浙江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20-08-03 08:34:41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关于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0年在浙招生

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

相关事项的公告

 

为做好2020年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浙招生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1.政治考核时间为8月2日-8月7日,由政治考核小组负责,并提前与考生联系对接。考生接到通知后,可从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附件1)或联系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领取《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按规定填写后交给政治考核小组。

2.体格检查、心理测试、面试时间为8月5日(星期三),体格检查集合地点,心理测试、面试地点统一安排在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上城大队(杭州市上城区芭园弄1 号,地铁1号线、4号线近江站B出口)。体格检查、心理测试时间为8月5日上午,面试时间为8月5日下午。

二、注意事项

1.《政治考核表》中照片若使用电子照片,请彩色双面打印,本人签名需手写。个别项目填写不下时,请另附页。

2.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的考生,须携带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及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2张,于8月5日上午7:00前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资格)到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上城大队报到,根据工作人员安排完成体格检查和心理测试。参加考生需持绿码报到近14天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需携带本人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全程佩戴口罩并配合做好防疫工作。

3.体检前必须保持空腹,体检前一天晚上8 点以后禁食禁水,以免影响体检结果。

4.考生在8月5日下午13:00前迟到30分钟以上的,取消资格)到杭州市消防救援支队上城大队报到参加面试,携带本人高考准考证、身份证。请仔细阅读考生面试考生纪律(附件2),按规定参加面试。

5.考生参加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期间食宿费用自理,体格检查费用由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负责。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期间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联系方式

张干事:0571—85863542。

附件:1.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

2.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0年浙江招生面试考生纪律

 

浙江省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

2020年7月31日    

附件1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

姓    名

 

曾用名

 

性别

 

(照片)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民族

 

宗教信仰

 

户籍类别

 

婚姻状况

 

毕业(就

读)学校

 

文化程度

 

公民身份

号    码

 

职业资格证书

名称及等级

 

户籍

所在地

 

经常

居 住 地

 

通信地址

及邮编

 

本人手机及

家庭电话

 

主要经历

起止时间        所在学校或单位           职 业         证明人

奖惩情况

奖惩名称        奖惩时间       奖惩单位        奖惩原因

家庭成员

情况

称  谓          姓  名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主要社会

关系成员

情况

称  谓          姓  名       公民身份号码         工作单位及职务

本人承诺以上内容属实,如有隐瞒或者不实,本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村(居)委会

或学校考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户口所在地或

常住地公安派出所政治考核意见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省级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政治考核结论意见

 

 

 

 

 

 

(招录工作办公室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附件2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2020年浙江招生面试考生纪律

 

一、考生报到后,接受管理人员核实身份校验证件,发现代考即取消体检、心理测试及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面试期间不得穿着带有明显职业特点的职业装或制服。

二、面试期间,禁止使用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设备,如发现考生随身携带或使用相关设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三、考生在管理人员的组织下,取得面试顺序号,在引导员的带领下依次进入面试室接受面试。考生在候考室候考期间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上洗手间必须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四、本次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每名考生考试时间为10分钟。考生阅题时可在桌上空白A4纸记录答题提纲,但不得在面试题上涂画、带走。考生在进入考试室后不得与周围人员讲话、问询,工作人员不得回答与面试题目有关的任何问题。

五、考生不得将参考资料、纸张等物品带至面试考生席,不得将面试题本、草稿纸带出面试室。面试过程中不得泄露自己的姓名等个人信息,姓名以“*号考生代替,不得要求考官解释题目。

六、考生对面试结果有异议可当场申请复试的,由另一面试组织复试,结果为最终结果。

七、考生面试结束后,离开面试室,不得再回候考室。

八、如有违反以上规定,或发现有其他舞弊行为的,按违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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