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3年招生考试工作通知(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4-06 08:10:42 整理:一品高考网

    (2)少数民族考生的总分加10分;
(3)烈士子女的总分加10分。
    符合上述多项加分条件的,只享受其中一项加分政策。
 五、录取工作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优秀退伍军人录取分别单独进行。录取工作由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全面汇总考生档案资料后,依据招生名额分配方案(详见附件一)和有关要求,对政审、体检双合格的上线考生按如下规则择优录取: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实行志愿优先。依据各设区市的文(理)科名额分配数,按照先第一志愿,再第二志愿、第三志愿、第四志愿、第五志愿的顺序录取。
2、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高考总成绩相同时,则按文化总分排序,文化总分仍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文科类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英语;理科类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英语。
(2)优秀退伍军人综合总成绩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科顺序排列:数学、军事技能、语文、英语。数学和英语有一门达不到70分者,不予录取。
3、各县(市、区)总量控制。
每个县(市、区)录取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优秀退伍军人人数均不超过1人。但专武干部编制在30人(不含)以上的县(市、区),符合以下条件可最多录取2人:出现优秀退伍军人录取空白时,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可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情况录取2人;出现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录取空白时,优秀退伍军人可根据考生志愿和成绩情况录取2人。具体规则(详见招生章程)。
4、招生计划调整。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与优秀退伍军人招生计划不得相互调转。
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中,当某设区市文科合格生源不足时,经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可将剩余计划转入理科,出现理科合格生源不足时可将剩余计划转入文科,按“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总量控制”的原则,录取该设区市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生源仍不足时,则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录取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
优秀退伍军人招生中,当出现某设区市合格生源不足时,按“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各县(市、区)总量控制”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录取尚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
录取结束后,人武学院及时给新生寄发《入学通知书》;省军区政治部将录取人员名册及时通报给各警备区、军分区和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并同时抄送给各设区市和相关县(市、区)组织人社部门。相关县(市、区)人武部于8月25日前将退伍军人的档案邮寄到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教务处,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的档案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递送。
    六、招生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级军事机关、招生办公室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领导,协调一致地开展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今年度招生任务。政审表的最后一栏,由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党委书记签名,并加盖县(市、区)人民武装部党委印章。
    (二)严格标准条件。组织文化和军事技能考试以及体检、政审等,都必须按照规定要求严格把关,并认真填写和按时上报各类表册(填报时必须认真核对《居民身份证》,避免填错考生姓名,确保录入并上报到国家教育部的考生电子档案信息准确无误)。各警备区、军分区要指定责任心强的干部承办,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上报考生档案资料。各级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杜绝假立功、假文凭等现象发生,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要在组织退伍军人考试前,对各单位推荐参考的退伍军人考生进行资格认证,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取消参考资格;并将享受优惠加分政策的人员信息在考点公示。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要在学生入校后45天内组织身体复查,90天内组织政治复审,对不合格者予以退学。出现退学的单位,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经办人员的责任。
(三)搞好名额分配。各警备区、军分区要充分考虑到本地区当前在校(人武学院)生数量(详见附件六),合理分配退伍军人参考对象。凡最后选送参考人数(指退伍军人)达不到1:4比例的地区,视情调整该地区退伍军人招录名额。
(四)加强招生宣传。各级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招生通讯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生名额、标准和招生程序办法等有关政策规定,同时积极主动地做好宣传工作,确保生源充足。
附件一: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3年招生名额分配表;
附件二:浙江工商大学人民武装学院2013年招生政审工作细则(供应届普通高中毕业生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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