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2014年专转本招生简章(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3-09 21:13:28 整理:一品高考网

二、报名、志愿填报及考试
1. 报名对象: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经省招生部门按规定程序正式录取的,在本省各类普通高校的专科三年级在籍学生(含普通高校对口单独招生学生)。
2. 报名条件:(1)思想品德较好,遵纪守法,身体健康;(2)在校学习期间未受记过及以上纪律处分;(3)修完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能正常毕业。
3. 报名资格审查:普通高校申报“专转本”的考生,由考生推荐高校根据报考条件、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资格审核。
4. 志愿设置:2014年“专转本”录取按照考生报考类别设置平行院校志愿,分为公办和民办两个批次,每生最多可填报同一批次三所院校的三个专业,我院计划安排批次为民办批次。为有利于考生进校后的学习和学院的教学,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必须符合我院招生专业对考生专科阶段所学专业和课程的要求。考生可根据自己在专科阶段所学专业情况,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颁布)》所划分的十一个学科门类,在本学科门类中选择相同或相近专业。
5. 考试:学生均应按规定参加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选拔考试。文科(英语、日语类)、艺术类考试科目:语文(150分)、英语(日语)(150分)、计算机(100分);理工科类考试科目:数学(150分)、英语(150分)、计算机(100分)。满分为400分,英语类考生英语试卷不同于其他类考生。省控线按文科类、英语类、日语类、理工科类、艺术类分别划定。考试时间为2014年4月19日。
6. 我院2014年“专转本”录取实行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公平、公正和择优的原则,由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远程网上录取。
三、转入与培养
1. 全省统一考试结束后,由省教育厅统一划出录取资格线。我院对符合报考条件、达到相应报考类别省最低录取资格线并符合投档要求的考生,根据公布的计划和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对不符合我院专科所学专业要求、专业基础课不符合招生要求的,学院可以不予录取。
2. 江苏省教育厅对我院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和注册,并办理相关学籍变更手续。
3. “专转本”学生凭专科毕业证书和录取通知书等材料办理入学手续。未取得专科毕业证书的,我院将不予办理入学手续和学籍电子注册。“专转本”学生入学后,统一转入本科三年级,单独编班,按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全日制本科教学要求组织教学,学习时间为贰年。
4. “专转本”学生学费与我院同专业普招本科生实行相同标准。
四、学籍管理与就业
1. “专转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和转学。
2. “专转本”学生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的,享受与我院普招本科生同等待遇。“专转本”学生毕业证书内容按照国家规定填写,对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可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3. “专转本”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有关本科毕业生的就业政策执行。
五、其它事项
1. 本简章内容如有与江苏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相抵触的,均以上级文件为准。未尽事宜,由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和科文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2. 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多种奖学金,奖学金及各种奖励获奖面达到40%左右。
3. 地址:徐州市铜山区上海路101号(江苏师范大学泉山校区内)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
4. 邮编:221116
5. 电话:0516-80270220、83403047、83500188、83403064
6. 网址: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
 江苏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江苏师范大学科文学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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