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2015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中医药大学 发布时间:2015-04-20 06:52:18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一、招生对象及条件
主要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综合素质优秀、身心健康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申请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须在本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须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和当地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符合当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限招理科生。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招生专业为中医学、中药学、针灸推拿学、中药制药、中药制药(生物制药方向)、药学、护理学(对外交流方向)、公共事业(卫生事业)管理、工商管理(药事管理)、英语(医学)、法学(医药卫生)等。
招生计划数不低于我校2015年本科招生规模的2%。
三、报名程序
请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陆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按系统内要求注册、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电子证明材料、填报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并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后签字、盖章,连同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户籍证明(可证明其户口属于农业户口的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和各类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的所有复印件依次装订成册(A4标准,左侧装订,请将报名表作为材料封面,勿加封皮),于2015年5月5日前以EMS特快专递(请勿以其他快递方式投递,逾期不再接收,以当地邮戳为准)邮寄至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农村单招报名”字样,材料概不退还。
注:
1.若考生亲属中有从事中医药和乡村医疗等卫生行业工作者,请提供相关亲属关系证明和亲属职称或工作证明。
2.报名系统内高中成绩信息需全部如实填写,并由所在中学审核确认。
四、选拔程序
(一)资格初审:我校专家评审组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初审,请于2015年6月3日后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是否通过初审、打印复试准考证及查看复试须知。未通过初审的考生,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二)复试:通过初审的考生于高考后参加复试,具体安排请于初审后查看复试须知。
1.考试形式:笔试、面试、心理素质测评。
2.考试内容:
(1)笔试:包括中国传统文化知识和医学基础知识。
(2)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英语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及能力。
(3)心理素质测评:突出测试考生的心理稳定性和专业选择倾向性。
注:考试内容以考生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积累的知识为主,突出测试学习潜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我校不指定辅导书籍。
3.成绩评价:总成绩100分,其中笔试、面试分别占总成绩的40%、60%。心理素质测评将作为选拔认定参考。
(三)资格认定:我校将依据考生综合测试成绩,由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研究确定我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认定名单、专业及优惠政策,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进行公示。
五、录取办法
(一)考生必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按生源地省级招办(或考试院)的统一安排和我校要求填报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志愿。考生报考专业须按我校认定的专业填报,且须服从专业调剂、填满专业志愿且不能重复填报。
(二)已被我校认定的考生,按教育部要求,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及以上,高考成绩可享受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优惠10分,根据本科一批模拟投档数据和考生志愿安排专业;若高考成绩达到我校模拟投档线下20分以内(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我校将予以录取,视情况安排至认定的专业。
注:
1.以上分数以高考满分750分为基准,非750分制的省(区、市)折合计算。
2.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生源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六、组织机构及监督机制
(一)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由我校本专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
(二)我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接受社会监督和投诉(010-64287504)。
(三)申请考生应本着“诚信”原则如实申报。对弄虚作假者,一经核实,我校将予以严肃处理,取消其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
七、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00029

请有意报考的考生认真阅读本招生简章,简章内容以我校本专科招生信息网和阳光高考平台发布为准,最终解释权归属北京中医药大学。
北京中医药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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