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武汉理工大学 发布时间:2016-03-14 15:15:56 整理:一品高考网
武汉理工大学2016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结合我校专业学科特色和人才培养特点,2016年我校继续面向全国自主招生,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领导机构
  我校自主招生工作领导机构为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二、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计划为450人。
  三、招生专业及类别
  我校2016年自主招生分为A类计划、B类计划两个类别,两个类别不可兼报,一经选定在自主招生各环节中不得更改。各类别对应专业及招生计划如下:
类别 专业(类) 科类 招生计划
A类计划 材料类 理科 50
B类计划 船舶与海洋工程 理科 20
工商管理类 理科 30
机械类(机电) 理科 40
能源与动力工程 理科 20
土木类 理科 30
机械类(车辆) 理科 20
采矿工程 理科 10
电子信息类(工学) 理科 50
计算机类 理科 40
自动化类 理科 30
海事管理 理科 5
物流管理与工程类 理科 30
数学类 理科 20
制药工程 理科 10
经济学 理科 5
经济学 文科 6
工商管理类 文科 12
新闻传播学类 文科 6
法学 文科 10
社会工作 文科 6
  注:各专业实际录取人数可根据报考我校的生源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四、报名条件
  我校着力完善综合评价体系,主要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符合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条件,具有崇高理想信念,思想品德优秀,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结合个人实际情况,可自愿选报相应类别:
  1.报考A类计划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高中阶段参加数学、物理、化学、生物、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获得全国比赛省级赛区(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
  (2)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3)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发明专利证书(不含实用新型发明专利和外观发明专利),或在材料学科领域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专业论文。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