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 发布时间:2017-03-16 15:13:59 整理:一品高考网

  北京工业大学是首批国家重点建设“211工程”高校。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号)精神,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通过实行多样化的人才选拔模式推进中学实施综合素质教育,为我校建设“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的研究型大学”目标选拔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优秀人才,根据教育部和北京市教委有关规定和要求,2017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

  一、招生对象

  凡符合北京市高考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对电子信息、先进制造、建筑规划和经济管理四个专业类别的相关招生专业有浓厚学习兴趣、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学生。

  二、招生计划

  2017年我校自主招生计划共70人(占年度招生总计划的2%),纳入我校年度招生总计划。

  三、招生专业

  1、招生专业类别:电子信息类、先进制造类、建筑规划类和经济管理类。

  2、招生专业及计划数:

  注:各招生专业以北京教育考试院高招办最终公布的数据为准。高招录取期间如遇文史科类生源不足,则文史科类计划自动转为同专业理工科类计划。

  四、报名

  1、报名条件

  报名自主招生的高中毕业生,应理想信念坚定、思想品德优良、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习能力强、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高中阶段获得北京市级及以上数学、物理、化学、英语、计算机等竞赛奖项。

  (2) 北京青少年科技创新学院翱翔计划入选并结业。

  (3) 在上述四个招生专业类别方面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并能如实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报名方式

  全部采取考生自行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我校自主招生报名条件的高中毕业生,均可向我校申请参加自主招生,按要求完成相应报名手续,并须提交所在中学或原毕业中学提供的考生在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写实性材料。考生可自愿提供两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并熟悉考生本人情况的专家的推荐信(请附专家简历)。

  3、报名流程

  (1) 2017年3月16日,我校在北京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上发布《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及报名相关文件。

  请考生登录北京工业大学http://www.bjut.edu.cn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生招生网阅读我校报名通知,并下载、填写、打印《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

  (2) 3月16日10:00起,考生可通过“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zzbm/),并打印网上填写的各项报名材料。

  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报名资格以3月底前收到以下邮寄材料为准:

  A. 《北京工业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面试类型采集表》(见附件1)。

  B. 从“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打印的网上填写好的各项报名材料。

  C. 考生的个人简历,简历撰写模板建议见附件2。

  D. 考生本人签字的《北京工业大学自主招生个人陈述》。撰写个人陈述的建议请见附件3,内容可不拘泥于个人陈述撰写建议中的细节,字数不超过3000字,以独立纸版文件形式出现在邮寄材料中,不能只填写在报名表中。

  E. 中学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能说明考生高中阶段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发展情况的材料。例如,考生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社会公益活动情况、获奖证书复印件、考生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单复印件、以及其他反映考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支撑考生说明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写实性材料。

  注:请报名考生将以上报名材料一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我校只接收以邮政速递(EMS)方式邮寄的材料,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逾期无法参加初审。专家推荐信(附专家简历),请推荐专家密封后自行以邮政速递(EMS)方式寄送至北京工业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明确标明推荐考生姓名及中学信息。

  (3) 2017年3月31日中午12:00,考生报名截止。

  五、选拔方式

  1、资格初审

  对于报名考生,我校组织专家依据自主招生报名条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从中选拔出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

  2、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分为普通面试(面试A)和附加面试(面试B)两类。通过我校资格初审的考生必须参加普通面试,其中在上述招生专业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的考生,还可同时自愿申请参加附加面试。

  普通面试通过者获得“面试A”合格证书;普通面试和附加面试都通过者获得“面试A+B”合格证书。

  我校2017年自主招生拟发放合格证书不超过105个,其中含A+B证书不超过14个。考生的总成绩由资格初审成绩(占40%)和A类面试成绩(占60%)组成。获得A证并申报参加了面试B的考生,按照各专业类别中面试B成绩排序,成绩优先者获得A+B证。

  3、时间安排

  (1) 2017年4月底前,我校组织专家完成对报名考生的资格初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合格者将参加我校组织的综合能力面试。初审合格名单及相关信息在我校本科生招生网上公示,考生可同时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上查询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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