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理工大学2017年自主招生简章(3)

来源:南京理工大学 发布时间:2017-03-23 16:51:08 整理:一品高考网

 

  六、保障措施

  1、在我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设立自主招生工作组,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工作。

  2、学校设立招生工作监督小组,负责审查、监督整个自主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

  3、严格遴选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确保公平公正。

  4、坚持自主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初审合格名单、入围合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按时向社会公示。

  5、学校认真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反规定的工作人员,严厉查处;凡查实获奖证书、专利等证明材料确系弄虚作假、测试过程徇私舞弊等违反国家招生工作规定的考生,取消优录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依规处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南京市孝陵卫200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210014

  咨询电话:400-110-2882 传真:025-84432546

  监督电话:025-84315226

  网 址:http://zsb.njust.edu.cn

  微信公众号: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

  八、本方案由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如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政策调整,我校相关政策也将作相应的调整,以调整后为准。

  南京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附录:上海市、浙江省考生选考科目要求

申请类别 专业(类) 上海市 浙江省
1、武器类 兵器类 物理 物理、化学
武器发射工程 物理 物理、化学
2、机械材料电子信息类 机械类 物理 物理、化学
计算机类 物理 物理、化学
材料类 物理 物理、化学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物理 物理、化学
电子信息类 物理 物理
电气类 物理 物理
自动化 物理 物理
3、数理力学类 数学与应用数学 物理 物理、化学、生物
应用物理学 物理 物理
工程力学 物理 物理
4、化工类 化工与制药类 物理 物理、化学、生物
生物工程 物理 物理、化学、生物
5、经济管理类 工商管理类 物理 不限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物理 不限
6、人文社科类 公共事业管理 不限 不限
社会工作 不限 不限
广播电视学 不限 不限
7、语言特长类 英语 不限 不限
日语 不限 不限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