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3)

来源:重庆大学 发布时间:2018-03-21 17:01:46 整理:一品高考网

1)考核时间:2018年6月11-13日
11日13:00-18:00 现场报到,查验特长材料原件,交复印件
12日9:00-11:00 笔试(须提前30分钟入场)
12日13:00-18:00 建筑城规学院加试(徒手画测试和面试)
博雅学院加试(面试)
12日20:00左右 发布具体面试时间安排
13日8:00-20:00 面试(根据面试时间安排,须提前1小时到场候考)
2)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区或B区(具体时间地点请于6月1日左右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查看)
3)考核内容:笔试和面试
①选报人文社科类的考生笔试科目为:语文
②选报其他报考类型的考生笔试科目为:数学(中学数学全部知识点均在考核范围内)。
③面试为学科特长面试。
建筑城规学院加试:具有建筑城规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除了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外,还须参加建筑城规学院加试(专业面试和徒手画测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博雅学院加试:具有博雅学院加试资格的考生,考核时除了须参加笔试和面试外,还须参加博雅学院加试(专业面试),加试合格者才具备录取到该学院相关专业的资格。
3.合格认定
学校依据综合成绩【笔试占60%,面试占40%】,按报考类型从高到低排序(免笔试者单独排序),择优确定合格考生(A类、B类、C),宁缺毋滥。
A类:免笔试合格考生,以及考核综合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不超过各报考类型中非免笔试的合格考生数的5%)。
B类:获得“学科竞赛”省级赛区二等奖,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全国三等奖及以上的合格考生。
C类:其他合格考生。
合格考生名单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
五、录取原则
1.高考成绩要求
A类合格考生,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一本线即可录取。
B类及C类合格考生须达到下述条件方可录取:
(1)选报理工基础类、人文社科类、中外合作培养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C30(浙江省考生达到C2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0)。
(2)选报电气信息类(不含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工业制造类、建筑土木类(不含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经济管理类的合格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B40且不低于当地一本线(浙江省考生达到C30,上海市、江苏省考生达到C15)。
(3)选报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建筑学、城乡规划、风景园林专业的合格考生,考核综合成绩须在该报考类型的所有考生中位列前30名(含)内,且高考成绩达到当地最终模拟投档线(浙江省考生达到C50,上海市考生达到C20)。
2.专业安排原则
(1)A类合格考生,满足前二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2)B类合格考生,满足前三个有效专业志愿之一。
(3)C类合格考生,根据考核综合成绩,结合专业志愿和专业计划余量,依次确定专业。
备注:
①一本线: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对合并本科批次和综合改革的省份,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分数线执行。
②“C+数字”:表示一本线上的分值,如C30表示一本线上30分。
③“B+数字”:表示最终模拟投档线下的分值,如B40表示最终模拟线下40分。
④最终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区、市)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
⑤除上海市、江苏省外的其他高考满分非750分的省份,录取优惠分值按照该省高考满分与750分的比例折算,四舍五入取整。
⑥江苏省自主招生合格考生两门选测科目最低等级要求:B(物理或历史)、B(其他科目)。
六、志愿填报
自主招生合格考生须按生源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统一安排和要求填报志愿,并于2018625-30登录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网上报名系统”补填高考信息,包括:高考成绩、报考类型内的至多6个专业志愿(必须服从报考类型内的专业调剂)等。未按时补填高考信息的合格考生,视为放弃专业选择资格,由学校进行专业安排。
七、附则
1.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为自主招生领导和决策机构。自主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投诉及申诉受理电话:023-65106714,65102317(工作时间内,仅限投诉举报),电子邮箱cqujw@cqu.edu.cn。
2.学校自主招生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要求,加强规范管理、信息公开与监督制约。初审合格名单、考核合格名单、录取名单均实行三级信息公开。严格遴选考核专家,把师德师风、业务素质等作为选聘专家主要标准,严明工作纪律,加强业务培训。面试时,专家人选和考生面试顺序抽签随机确定,防止暗箱操作,且测试过程全程录像,确保公平公正。
3.在新生入学报到期间,学校将对自主招生录取的考生进行复查,查验特长材料原件。在自主招生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等提供虚假信息、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自主招生报名和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同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处理。
4.学校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组织和个人开展自主招生相关的辅导、培训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若发现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辅导、培训、招生等活动的机构、组织或/和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学校所有与招生、考试相关的信息均以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发布的为准。
5.学校自主招生相关通知将在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试点高校自主招生报名系统”中的“我的消息”栏发布,请考生及时查看。因考生本人疏漏或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6.本简章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7.学校执行教育部、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关于自主招生合格考生的录取规定。本简章公布后,若教育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相关政策有调整,学校将按照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咨询电话:023-65102370,65102371   传真:023-65105206
重庆大学本科招生网:http://zhaosheng.cqu.edu.cn/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箱:zhaosheng@cqu.edu.cn
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
重庆大学-辛辛那提大学联合学院简介: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ContentPage/1113
博雅学院人文科学试验班简介:http://zhaosheng.cqu.edu.cn/Home/ContentPage/1114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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