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济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同济大学 发布时间:2018-03-23 17:12:17 整理:一品高考网
同济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进中学素质教育全面实施,引导树立全面发展的育人观,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14]18号)、《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沪府发[2014]57号)、《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4]37号)的要求,同济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面向全国招收学科特长突出、具有创新潜质,适合同济大学培养的优秀高中毕业生。  一、招生对象
  符合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理想信念坚定,身心健康,专业兴趣明显,学科特长突出,具有一定创新潜质,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申请。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中学生数学冬令营)(中国数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高中数学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中国物理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复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3.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决赛)(中国化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中国化学奥林匹克(初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4.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中国动物学会、中国植物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5.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中国计算机学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省级赛区)获得一等奖;
  6.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7.“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和香港周凯旋基金会共同主办)获得一、二、三等奖;
  8.具有良好的德语基础(需提供DSD1及以上水平或歌德证书B1及以上水平的证明)。
  9.具有与相关专业(类)培养目标相符的综合素质记录材料;具有相关专业(类)的研究性学习经历,且有全程活动记录与评价;参加过高水平学科项目竞赛并获得奖项;在所申请的专业(类)领域中具有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且有突出表现者等。
  说明:⑴申请考生均需提供与申请条件相符合的证明材料。⑵申请条件第1-7条以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名单为准。⑶申请条件第9条需得到考生所申请专业(类)的学科专业学术委员会认可。
  二、招生计划
  同济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计划不超过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各招生专业(类)的招生计划及对应申请条件见下表:  
招生专业(类)   上海、浙江选考科目要求   其他省份科类要求   招生计划   对应申请条件
  合计       223  
  建筑学   物理   理   8   1、2、6、7、9
  土木工程   物理   理   18   1、2、7、9
  测绘工程   物理   理   7   1、2、5、6、7、9
  工科试验班(交通类)   物理   理   13   1、2、7、9
  工科试验班(环境类)   物理   理   10   1、2、3、9
  材料科学与工程   物理   理   14   1、2、3、6、7、9
  工科试验班(机械类)   物理   理   8   1、2、6、7、9
  工科试验班(能源类)   物理   理   8   1、2、6、7、9
  车辆工程(五)   物理   理   14   1、2、3、7、8、9
  工科试验班(电子类)   物理   理   10   1、2、5、6、7、9
  工科试验班(电气类)   物理   理   10   1、2、6、9
  机械类(中外合作办学)   物理   理   15   1、2、7、9
  生物科学类   物理或化学   理   12   3、4、7、9
  临床医学(贯通培养)   物理或化学   理   12   3、4、7、9
  理科试验班(海洋类)   物理   理   12   1、2、3、5、6、7、9
  飞行器制造工程   物理   理   12   1、2、3、5、6、7、9
  理科试验班(数学类)   物理   理   8   1、2、3、4、5、6、7、9
  理科试验班(物理类)   物理   理   10   1、2、7、9
  理科试验班(化学类)   物理或化学   理   10   3、7、9
  人文科学试验班   不限   文/理   12   9

  注:各招生专业(类)所含专业或方向见附表。上海、浙江报名考生的选考科目必须符合我校招生专业(类)对选考科目的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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