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外国语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简章(2)

来源:上海外国语大学 发布时间:2018-03-23 17:41:01 整理:一品高考网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学校组织专家对符合报名条件并按要求提交的有效报名材料进行评审,对考生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学科特长、外语水平、创新潜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对试点省份考生还将参考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好中选优,初审通过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8年4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2.选拔测试:初审通过并经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参加学校选拔测试,日期为2018年6月11日(若有变化另行公告),考点设在上海外国语大学虹口校区(上海市大连西路550号)。测试科目为外语笔试(含听力,满分200分)、外语口试(面试,满分100分),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特长、创新思维、学习潜质和综合素质。参加测试的考生于5月11日—20日在上外缴费平台缴付报名考试费90元/人(收费目录:沪财税[2017]57号,收费依据:沪价费[2002]008号、沪价费[2003]69号、沪价费[2006]5号),并于6月1日—10日在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须凭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测试。
3.资格认定:学校依据考生笔试与面试的总成绩(不分科类或选考科目),分考试语种择优选拔,确定自主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拟录取专业和录取优惠政策,入选资格考生人数不超过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数的2倍,宁缺毋滥。入选名单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于2018年6月22日前在学校招生网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示。
4.优惠政策:入选考生中,成绩排名前40%(含)者给予A档优惠,其余入选考生给予B档优惠,高考投档成绩达到下列相应要求,学校即可按照公示专业录取。
档次 适用范围 高考投档成绩要求
A档 全国 达到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该省确定的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下同)
B档 江苏 达到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10分(含)
上海 达到当地自主招生控制线上15分(含)
浙江 达到当地第一段分数线上20分(含)
除江浙沪以外的省份 达到学校在当地同科类模拟投档线下40分内(含)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注:模拟投档线由生源地省级招办按照本科一批招生所有高校在该省份最终确定的投档比例测算生成;只有提前批招生计划的省份参考学校提前批投档线。
5.录取办法:经公示无异议的入选考生在高考自主招生志愿中填报上海外国语大学及公示专业(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以当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高考投档成绩符合公示的优惠政策(江苏考生高考选测科目等级还须达到BB及以上),且高考外语口试成绩合格(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由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准后办理录取手续,自主招生录取名单于7月下旬在学校招生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五、管理监督
1.上海外国语大学自主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本着“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原则,严格管理,规范实施,择优录取。
2.学校严格遴选初审、命题专家和面试评委,严格选聘工作人员,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岗前培训。
3.学校加强初审和考核的组织与管理,考生报名材料初审由专家组进行多轮评审,面试过程全程录像,面试专家分组、考生面试顺序、以及考场安排均由现场抽签随机确定。
4.学校加强信息公开,自主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名单均按要求进行公示。
5.学校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特殊类型考试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等。
6.学校相关报考提示均通过报名系统发布,不向考生邮寄任何纸质信件或书面通知,请学生和家长提高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
7.学校建有完善的监督机制,自主招生工作全程接受学校纪委监察处的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21-65422784,电子邮箱:jiwei@shisu.edu.cn。
8.学校对查实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其自主招生资格,并通报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六、重要日程
1.网上报名截止时间:3月31日。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4月1日(以寄件日邮戳为准)。
3.初审结果查询开始时间:4月30日左右(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4.网上缴费时间:5月11日—2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选拔测试资格)。
5.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日—10日。
6.选拔测试时间:6月11日(无需提前一天报到)。
7.测试结果查询开始时间:6月22日(在报名系统内查询)。
七、联系方式
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信地址:上海市虹口区大连西路550号(200083)
咨询电话:021-55386006、55383668
电子邮箱:ao@shisu.edu.cn
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上外招生
上外招生网:http://admissions.shisu.edu.cn
八、本简章由上海外国语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上海外国语大学
招生办公室
2018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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