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2012自主招生报考详情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10-26 08:22:55 整理:一品高考网
华中科技大学2012自主招生报考详情

华中科技大学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由原华中理工大学、同济医科大学、武汉城市建设学院于2000年5月26日合并成立,是首批列入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和国家“985工程”建设高校之一。

  华中科技大学2012年本科生招生自主选拔录取办法

  招生范围及对象

  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具有2012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重点中学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其中天津市、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福建省、海南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甘肃省、青海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限理科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符合教育部规定的具有保送生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生物、化学、信息学)省级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的学生。

  3.有超常的创新和实践能力,高中阶段所取得的创新和实践成果经我校专家认可的学生。

  4.具有文学创作天赋或特长,高中阶段在省级公开发行的相关刊物上发表作品、论文或有专著出版且平时成绩优秀的文科学生。

  5.高中学习阶段,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表现,获省级荣誉称号的学生。

  6.省级重点中学推荐的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录取政策

  (1)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在学校预留计划中单独安排,招生人数不超过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2)所有入选考生,参加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后,理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20分、文科考生成绩达到第一批院校录取控制线上10分,且第一志愿(平行志愿第一顺序)报考华中科技大学,政审体检合格,专业服从安排,学校即可录取。

  (3)对高考成绩超过我校在当地同科类最低录取分数线的入选考生,平行志愿省份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5分、非平行志愿省份在考生统考成绩的基础上增加10分,纳入我校在该省招生计划中安排专业。

  注:①以上“成绩”均指考生高考原始成绩,不包括各类优惠政策加分。

  ②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填报志愿有特殊要求,考生需按照省级招办规定的方式填报志愿。

  自主招生是中国高等教育招生改革扩大高校自主权的重要措施。自主招生选拔由高校自行组织,一般由笔试、面试两部分组成。通过自主招生选拔的考生必须参加高考,在高考录取时可获得20分或不等的优惠。

  自从2003年开始,我国就通过实施高校自主招生探索人才选拔制度改革,允许部分高校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名额,以选拔那些由高考不容易被发现的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根据教育部要求,自主招生人数不能超过试自主招生面试点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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