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苏州大学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4-04 17:43:18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4年苏州大学农村专项自主招生简章

苏州大学坐落于素有“人间天堂”之称的古城苏州,是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2011计划”首批认定高校,是江苏省属重点综合性大学,其主要前身为创建于1900年的东吴大学。学校现有天赐庄校区、独墅湖校区、阳澄湖校区三大校区,占地面积4058亩。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等十二大学科门类,26个博士后流动站,2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7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含自设专业),1个一级学科专业学位博士点,4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24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含自设专业)以及21个专业学位硕士点;124个本科专业。现各类在校生五万余人,其中研究生14249人,本科生25450人,留学生1433人。教职工5084人,其中两院院士5人、外籍院士1人、“千人计划”入选者12人、“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25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5人、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12人,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2241人。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我校特制订本简章面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招收具有农村户籍的优秀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
  一、领导机构
  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组织和实施。
  二、招生对象
  全国832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县以下中学(具体实施范围见附件1)、符合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学科有一定特长、综合素质优秀的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当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
 四、招生专业
  考生根据高考报名科类以及自身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兴趣爱好填报专业意向。根据报考的专业或专业大类享受相应的优录政策。具体招生专业目录为:
科类 专业、大类 优录政策类型

 
 
汉语言文学(师范) 享受优录政策1
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
思想政治教育
教育学(师范)
新闻传播学类 享受优录政策2

 
 
 
 
化学类 享受优录政策1
冶金工程
园艺
纺织类
车辆工程
生物科学类
中药学
护理学
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 享受优录政策2
物理学
计算机类
信息工程
机械类
 
  注:
  1、图书情报与档案管理类含档案学、信息资源管理专业;新闻传播学类含新闻学、广播电视学、广告学专业;化学类含化学、应用化学专业;纺织类含纺织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非织造材料与工程专业;生物科学类含生物科学、生物技术专业;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专业;机械类含机械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机械电子工程。
  2、按专业大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大类内不分具体专业,在完成大类基础课程学习后,根据自身的专业发展目标、兴趣特长等,于第二(三)学期参加本专业大类的分流工作,第三(四)学期正式进入本专业大类中的具体专业学习。
  3、招生专业具体名称以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我校招生计划为准。
五、报名办法
  1、对于符合上述报名条件的考生,采取以“中学推荐为主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2、申请考生登录苏州大学本科招生网站(http://zsb.suda.edu.cn),在“网上报名”栏,根据网上提示的“报名流程”办理网上报名相关手续,填写报名信息,打印并填写《苏州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对于不具备网上报名条件的申请考生,可从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专区”栏,下载填写《苏州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手工填报)》。
  考生申请材料及装订次序如下:
  ①《苏州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
  ② 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及考生所在页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原件);
  ③ 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和其他证明自己特长、优势的材料;
  ④ 个人陈述,使用《苏州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个人陈述》(附件2)用钢笔或签字笔撰写个人陈述;
  ⑤ 《苏州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考生经济资助申请表》(附件3,家庭经济确有困难的考生填写)。
  全部材料使用A4复印纸,申请材料①、③要加盖中学公章,申请材料⑤要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中学推荐的考生须由所在中学填写《苏州大学2014年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中学推荐考生汇总表》(附件4),经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加盖中学公章后与所有中学推荐、自荐考生申请材料一并以中国邮政快递EMS方式寄我校招生办公室。
  六、选拔程序
  1、初审:由专家评审组对申请者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材料不全者不予审核。初审结果将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进行公示,请考生所在中学查询并及时告知所推荐考生的初审结果,我校不再通过书面或电话通知考生本人。
  2、测试:测试时间及方案随初审结果一并公布。
  3、资格认定:按考生的测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候选名单及录取政策。
  4、入选名单公示:拟认定结果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按照教育部相关规定进行公示、备案后方可生效。
  七、录取政策
  1、志愿填报
  根据国家和生源地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关于自主选拔录取的有关政策,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在生源省份单独设置的自主选拔录取志愿表或志愿栏中填报我校,如生源省份未单独设置该志愿表或志愿栏,则须将我校填报为本科一批(重点本科批次)第一志愿(或平行志愿的第一顺序院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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