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中国地质大学面向贫困农村学生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4-08 10:48:20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4年中国地质大学面向贫困农村学生自主招生简章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有关文件精神,大力促进入学机会公平,进一步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比例,2014年我校在高考招生中预留部分计划,通过自主选拔的方式,招收符合我校培养要求的来自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学生工作、教学工作、纪检工作的校领导任副组长,校办、教务处、纪委办(监察处)、学工处等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法规和有关规定,研究决定学校招生政策、招生计划、自主选拔招考办法以及招生过程中的重大问题。
  2.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招生注册办公室和招生监察办公室。招生注册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处,是具体负责学校本科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及考试工作;招生监察办公室设在纪委办(监察处),主要职责是对招生工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接受考生及社会的招生投诉。
  二、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我校2014年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为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4500人的2%,即90人。我校面向贫困地区农村户籍学生自主选拔录取招生不预设分省市区计划,各省市区具体计划根据入围人数和高考上线情况确定。
  三、招生专业
  地质学类、地理科学类、资源勘查工程、石油工程、海洋科学、材料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下水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地质工程、勘查技术与工程、土木工程、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工业设计、通信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工商管理(双语教学班)、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经济学、英语、软件工程、信息工程、遥感科学与技术、地理信息科学、测绘工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公共事业管理、行政管理、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土地资源管理、法学、思想政治教育、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信息安全、网络工程。
 四、报名条件
  教育部规定的832个国家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见附件)的县级及以下中学、农村户籍优秀高中毕业生。 考生应具有2014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热爱地球科学,高中三年均在学籍所在中学实际就读,勤奋好学,成绩优良。所有满足条件的考生由中学统一审核并推荐。
  五、报名方式
  1.纸质报名。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考生不需要网上报名,只需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下载打印并填写①《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4年“贫困地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计划”报名表》(见附件);②学籍证明(以学校提供为准);③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④校长或班主任推荐信(要证明考生符合报考条件)。
  2.寄送材料。以上所有材料均使用A4纸张,各项证明材料加盖中学公章后(注:中学签字盖章用于核实材料真实性),依次装订成册一并邮寄(所寄材料不予退还),所有材料由中学统一填写中学推荐汇总表(见附件)并统一寄送,一经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自主选拔资格。请中学于2014年4月15日12:00前邮寄(时间以收件邮戳为准)所有报名资料。来函请用EMS特快专递寄出,并在信封注明“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农村专项”的字样。
  六、考核办法
  我校采取“教授选才”的自主选拔录取模式,对于符合条件的考生,将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中学推荐材料进行材料评审,结合考生报名材料及中学意见确定入围考生名单。我校将于4月下旬在招生网上公布入围名单。
  七、入选考生确定标准
  学校将按教育部相关政策要求,并根据考生的考核成绩划定合格线,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名单。经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区、市)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八、录取要求
  所有入围考生,分文理科,按高考成绩由高往低录取,同时,高考文化成绩需达到我校在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分数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专业服从调剂,体检政审合格,录取专业由学校根据贫困地区专业设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九、监督机制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对选拔录取进行全程监督。所有入围考生,将在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以及考生所在中学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学生本人及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被推荐学生的录取资格和该生所在中学五年的推荐资格。
  学校招生监察办公室举报电话:027-67884345
  十、咨询方式
  咨询方式有:到校现场咨询、电话咨询、网络咨询、信函咨询等。
  学校招生注册办公室咨询电话:027-67848570、67883687(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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