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4-18 11:21:45 整理:一品高考网
哈尔滨工程大学2014年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简章

一、领导机构
成立由校长、分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农村学生单独招生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
二、招生对象   
符合2014年普通高校统一考试招生报名条件、高中阶段具有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或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见附件1)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的理工类高中毕业生。
三、招生计划
按照教育部农村学生单独招生人数不低于2014年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2%的要求,我校计划给予120名农村学生单独招生资格,单独招生录取专业在我校本科专业中予以安排。
四、选拔方式及报名条件
以“个人自荐、中学认定”的方式报名,上述地区每所高中限报3人,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择优选拔。
报名者应符合以下条件:
1.高中阶段具有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市)或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2.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
3.勤奋好学、成绩优良,高中阶段学习成绩排名学年前40%(品行优良,表现优秀者成绩可适当放宽);
五、选拔流程
(一)提交材料
截止时间:2014年4月10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申请报名考生将以下材料按顺序以快递方式寄送至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1.《哈尔滨工程大学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附件2);
2.考生家庭居住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需写明考生“户别”及家庭实际居住情况);
3.高中前5学期期末考试及高三历次月考原始成绩单(应包含每学期班级及学年排名,并标明本人位置,加盖学校公章);
要求报名材料真实,一经发现报名材料有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单独招生资格。报名材料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张,并依序装订成册,所有材料不予退还。未按要求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或未按时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
(二)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报名条件,结合申请学生自荐材料和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确定申请学生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2014年4月18日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三)现场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于2014年4月26日14:00-17:00至哈尔滨工程大学启航活动中心东海厅(450室)领取准考证。
(四)学校测试
测试时间:2014年4月27日
测试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测试科目:数学(100分)、语文(100分)
(五)结果公布
根据考生成绩,由学校农村学生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入选考生名单。
2014年5月5日左右,我校将入选考生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同时抄送生源所在省级招办(考试院)备案。
2014年5月10日后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六、录取办法
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所在省(区、市)自主招生批次(具体批次以各省(区、市)招生考试院要求为准)报考我校,且高考成绩(原始总分,不含政策加分,下同)公布后,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份(区、市)第一批次控制分数线,专业服从调剂,学校予以录取。
未按时上传高考成绩、考生号或上传信息有误及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七、监督机制和申诉渠道
1.学校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招生计划、报名条件、选拔程序、入选考生确定办法、录取办法和测试结果等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学校将要求有关高中对相关信息进行及时、准确、全面公示,并保证提供材料的真实性。
3.成立以主管校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的监督组全程参与和监督,监督、申诉电话:0451-82519612。
八、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启航活动中心452室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150001
联系电话:0451-82519740 传真:0451-82533070
九、本招生简章由哈尔滨工程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全国边远贫困民族集中的832县-集中连片680县和其他152国贫县.doc
附件2:农村学生单独招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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