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里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来源:浙江万里学院 发布时间:2016-02-03 18:22:01 整理:一品高考网

序号 类别 竞赛(项目)名称 获奖等级 计分 备注
1 学科 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20  
竞赛类 省级三等奖以上(含) 10
2 科技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20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创新类 省级三等奖以上(含) 10
3   正式出版文学专著   20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语言 “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或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央电视台英语风采大赛全国决赛、21世纪杯全国中学生英语演讲比赛全国总决赛(高中组)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20
文学类 省级三等奖以上(含) 10
  全国创新英语大赛 全国优胜者 10
4   高中阶段参加浙江省中学生运动会、浙江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 全国性比赛前三名 20 集体项目须是主力队员
体育 全国性比赛4—6名 15
特长类 省级比赛前三名 15
  省级比赛4—6名 10
5   高中阶段参加全国中小学艺术展演及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文化厅主办的中学生艺术赛事 全国性比赛前三名 20 限个人项目
  全国性比赛4—6名 15
艺术 省级比赛前三名 15
特长类 省级比赛4—6名 10
  中学阶段(含初中)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10  
    第八条 综合素质评价测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和素质特长分,按招生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考生名单。考生可通过学校招生报名系统查询综合测试成绩,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素质特长分(满分累计不超过100分,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入围考生名单在学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五  录取规则

    第九条 入围考生须参加2016年高考二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提前进行。考生在填报第二批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时须将浙江万里学院填写为第一志愿,所填报专业须和报名时所确定的专业一致,文理不得跨科填报,否则无效。
    第十条 综合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高考成绩三部分组成。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满分100分)×20%+学校综合测试成绩(面试成绩与素质特长成绩相加,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3分。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总分超过100分的按照100分计(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
    第十一条 根据入围考生志愿,学校根据考生专业第一志愿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第十二条 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专业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各专业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六   监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由校领导、纪委及各相关职能部门组成的“三位一体”招生工作委员会,讨论决定学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录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委员会下设综合协调与资格审查组、考务工作组、命题工作组、纪检监察组、安全与保障组。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实施阳光工程,坚持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4-88222270。
    第十五条 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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