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2016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2)

来源: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 发布时间:2016-02-11 20:32:28 整理:一品高考网

    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满分为110分,A等计10分,B等计9分,C等计8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共11科。若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则按单项顺序及分数高低排序,单项顺序排列依次为:高考总分、综合素质测试成绩、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
    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
    学校按文理科招生计划数1:1分别划定校内投档基准线,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间不设级差分。当考生综合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招生计划未满专业;如仍不足,则从投档基准线下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逐一择优录取到未满专业,直至满额。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
七、时间安排
    1.网上报名时间:2016年3月1日9:00至3月23日16:00;
    2.材料邮寄时间:从报名时起至3月23日止(以当地邮戳为准);
    3.书面评审时间:3月24日至4月5日;
    4.书面评审结果查询及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打印时间:4月6日至4月8日;
    5.综合素质测试时间:4月9日(具体以综合素质测试通知书上时间为准)。
八、收费标准
    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收取报考费,标准为110元/人;未通过书面评审的考生免收报考费。
九、其他
    1.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标准,择优录取。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571-86836044。
    2.考生应本着“诚信”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的报名申请材料,对考生存在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2)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3)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4)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十、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源街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18
    联系电话:0571-86836066
    传真号码:0571-86836014
    电子邮箱:zsb@cjlu.edu.cn
    招生主页:zs.cjlu.edu.cn
    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主页:xdkj.cjlu.edu.cn
十一、本章程由中国计量学院现代科技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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