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素质特长成绩计分办法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2-16 11:44:26 整理:一品高考网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素质特长成绩计分办法

附件1:杭州电子科技大学“三位一体”素质特长成绩计分办法
序号 类别 竞赛(项目)名称 获奖等级 计分 备注
1 学科竞赛类 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20 1.中国数学奥林匹克;2.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3.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4.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5.全国中学生生物学竞赛
2 科技创新类 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20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3 语言文学特长类 正式出版文学专著、“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 全国三等奖以上(含) 20 须以第一作者参加
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 全国优胜者 10
4 体育特长类 省体育局审核批准 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 20 集体项目须为主力队员
国家教育部、国家体育总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 前3名 20
4-6名 15
省教育厅、省体育局举办的中学生体育赛事 前3名 20
4-6名 15
注:1、4大类的获奖分数类别间可以累加,最高不超过20分;
   2、上述各类均须为学生高中阶段取得的成绩,同一类中不同奖项可以累加,最多可以累加2项;同一类中同一项目多次获奖,以最高奖计算,不重复计分;
   3、未尽事宜,由学校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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