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面向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招生简章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4-08 16:57:10 整理:一品高考网
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面向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招生简章

一、招生计划及专业
我校2014年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计划为100人。
招生专业:我校所有文理科专业均招收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计划的学生。
二、招生对象和报名条件
面向全国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县及县以下中学招生,考生应具备2014年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报名资格,高中阶段具有在上述中学连续三年学籍并实际就读、具有农村户籍且家庭在农村,身体健康,勤奋好学,成绩优良。
三、报名流程
我校2014年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报名采取中学推荐的方式,不接受考生自荐,每所中学推荐人数为5名。中学应在校园显著位置公示我校招生简章、公示推荐考生名单和相关信息,应做到信息公开和程序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2014年4月15日――2014年4月20日登录我校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报名系统(http://zzzs.hunnu.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由推荐学校统一邮寄所有考生的报名材料。
学生申请材料包括:《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申请表》(系统打印)、学籍和就读证明(高中提供)、高考报名信息表复印件、户籍证明(户口复印件或当地公安部门开具的证明)、高中阶段获奖证书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
中学须下载打印并填写《湖南师范大学2014年面向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学生汇总表》(见附件)和考生报名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后,于2014年4月22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并在信封右下角注明“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报名材料不全或未按时寄出者,视为无效报名。所有邮寄材料均使用A4纸张,均不退回,请自行备份留存。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
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初审合格考生名单,并于2014年4月28日在报名系统中(http://zzzs.hunnu.edu.cn)公布结果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我校不再另行通知。
2、考试
学校在2014年5月中旬组织考生考试,考试以面试为主。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和形式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而定,并在报名系统(http://zzzs.hunnu.edu.cn)和我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告。
面试重点考察学生综合素质、特殊专长、创新思维、培养潜质及对所报学科的兴趣爱好和认识程度等。
五、入围及录取办法
1.根据考生面试成绩,参照各学科报考情况,择优确定合格名单,入围名单人数为农村专项自主选拔录取计划数的2倍。
2.凡入围考生,如在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我校且专业服从调剂,高考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的要求,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政策规定予以录取。
※在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将我校填报在平行第一志愿的第一位;在设置有自主选拔录取志愿的省份,考生须在自主选拔录取志愿栏填报。
六、监督机制
学校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县及县以下中学农村户籍学生专项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工作。学校纪检监察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考生本人及其所在中学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申请和推荐工作。申请和推荐材料必须属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认定资格及所在中学两年内的推荐资格。
七、实施程序
1、本简章公布之日起,符合条件中学组织推荐学生报考,并于4月22日前 (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我校;
2、我校招办组织专家组审核考生报名材料,并于2014年4月28日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
3、5月中旬,通过审核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面试,具体时间地点以报名系统和我校招生信息网的公告为准;
4、2014年5月下旬,确定最终入围名单,并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八、附则
本办法经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并正式实施,未尽事宜由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九、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潇湘中路122号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404室。
邮 编:410006
咨询电话:0731-88872222、88872168、88872412(兼传真)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4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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