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广东省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和考务工作(2)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6-03-25 08:37:31 整理:一品高考网
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签订工作责任书后方可上岗
在业务培训时要强调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按规范要求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每位进入考场的考生进行检查,严防考生携带违禁品进入考场。
2.必须在考场电子监控系统监控下经两名考生代表检查密封无异常并签名确认后方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拆封试卷和答题卡
3.提醒考生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考试科目、考场号、座位号、姓名、考生号,确认无误后按要求将条形码粘贴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
4.提醒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涂试卷类型(根据所发试卷选涂A或B)和所选答案,并告诉考生凡因考生填涂错误的(包括没有使用2B铅笔或假2B铅笔,没有填涂试卷类型、不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所选答案、填涂过浅导致计算机无法识别等),其答题一律无效;
5.用红色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缺考考生答题卡答题区的空白处写上“缺考”两字,并用铅笔将点名卡上缺考考生的缺考标志涂黑。严禁在缺考答题卡答题区标有A、B、C、D等备选答案的区域内作任何标记,以免影响评卷;
6.考试结束钟响应立即令考生停止答卷;
7.按顺序收取、整理和准确清点答题卡。答题卡收取、整理、清点和密封必须在考场电子监控系统监控下完成,答题卡清点无误后方准考生离开考场。严禁考生擅自带走试卷和答题卡,严禁漏收答题卡。
(三)严格试卷和答题卡管理。试卷和答题卡的保管、分发、清点、交接、拆封和密封必须在电子监控系统监控下进行。要设立从考务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人员必须全程在考试监察人员视野范围内通过专用通道携带试卷和答题卡直接进入考场,在专用通道转角位置必须安排至少一名工作人员站岗值班。试卷和答题卡分发、交接和整理人员必须是考试机构或考点的正式在编人员,所有人员在分发、交接和整理试卷和答题卡过程中不得单独离开现场,进出场所要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
(四)加强备用试卷和答题卡管理。除考生须更换试卷和答题卡外,其他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启用备用试卷和答题卡。启用备用试卷和答题卡必须经主考同意,拆封全过程要在电子监控下进行,由经办人、负责人签字,并通过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指挥系统平台或书面报告向上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及省教育考试院报告启用情况。考试结束后,所有备用试卷和答题卡由市招生办汇总后上交省教育考试院,其中已启用过的备用试卷和答题卡须将启用情况报告连同剩余备用试卷和答题卡一起上报省教育考试院。
五、考风考纪建设
(一)加强考风考纪和法律教育,严格执行考试纪律。考试前,学校要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和法律教育,敦促考生遵纪守法。各级招生办要利用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对考生进行诚信考试教育,务必使考生明白遵守考试纪律是应尽的义务、违反考试纪律将付出沉重代价。在考试实施时,考试工作人员一定要严格执行考试纪律。发现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作弊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和程序处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法律的交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加强预警,严防有组织、有预谋、大规模的作弊案件发生。各级招生办要充分发挥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的职能作用,完善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和考试共同值班制度,提高警惕、注意各方动静,严防社会不法分子以营利为目的,教唆、引诱、组织考生在考试时违纪作弊,或串通考试工作人员共同违纪作弊。发现有异常情况或有违纪作弊苗头的,各级招生办、各考点要马上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制止,并在第一时间向省教育考试院汇报,坚决把大规模、群体性违纪作弊事件扼杀在萌芽状态,杜绝考试工作人员参与考试违纪作弊现象的发生。
(三)加大对利用无线电设备进行考试作弊的防范和打击力度,确保考试安全。各级招生办要按照省教育厅、省信息产业厅和省公安厅《转发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利用无线电设备在国家教育统一考试中作弊等行为的通知》(粤教考〔2009〕14号)的要求,加强领导、精心部署、加强沟通,在考试期间请无线电管理部门派出无线电检测车对考点尤其是重点防范区域进行严密监测,对涉嫌作弊的无线电信号迅速予以测向和准确定位,并迅速追查涉嫌人员及相关设备,依法予以处理。各考点必须使用金属探测仪对所有进入考场参加考试的考生进行检查,严防、禁止考生携带手机等无线电通讯工具、不透明水杯、不透明文具袋(盒)等违禁品进入考场。金属探测仪的使用及操作要求按《考务工作手册》执行。
(四)加强考试实施过程监管,坚决、果断查处考试违纪作弊行为。
1考试期间考务室、保密室、考场要实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电子监控。各考点要加强电子监控力度,成立由考场副主考任组长的考场电子监控工作小组专门负责电子监控系统,确保从每科开考前30分钟起到考试结束(监考员清理完考场)开启电子监控系统对考务室、保密室和所有考场进行“全程、全方位、无死角”实时监控录像,并将考场录像资料封存。考试期间发现有异常的要及时报请主考处理。
    2.加强考试巡视和检查力度,考试期间,各级招生办要组织由教育行政、纪检监察等部门干部组成的考试巡视小组,督促各考点和考试工作人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严格执行考试纪律。严防因考试工作人员特别是监考员管理不善、监管不力、组织松懈而出现考试违纪作弊现象,坚决杜绝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纵容违纪作弊行为的发生。发现考生、考试工作人员有违纪作弊行为的,要及时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制止;并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坚决、果断查处,决不手软。
六、试卷安全与保密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为机密级事项。各级招生办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考试安全保密制度要求,落实考试安全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切实做好试卷在运送、交接和保管等环节的安全保密工作,杜绝任何泄密、试卷丢失、损毁和领错试卷等事件的发生,确保试卷安全保密工作万无一失。
(一)高度重视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各级招生办一把手要加强对试卷安全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并对试卷安全保密工作负总责。
(二)加强制度建设及执行力度。各级招生办要建立健全试卷安全保密制度并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执行,保密工作人员要进行保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所有涉密人员均应签订保密责任书,试卷的运送、保管和交接应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标准执行,不得打任何折扣。
1.加大安全保密检查力度,及时排除安全保密隐患。保密室启用前,必须按照《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自查情况表》(见考务工作手册)的要求认真检查各种保密、消防设备设施,确保其能正常使用并能达到规定的标准,做到硬件达标。要加强对试卷在运送、交接、保管等所有环节的巡视、检查、监督工作力度,做到制度到位,杜绝出现任何试卷安全保密事故。
2.试卷运送应坚持专人专车,并由保密人员和公安人员或武警战士全程护卫。
3.试卷必须存放在县级人民政府所在地设立的保密室。在试卷存放期间(考试前及考试期间),保密室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必须安排4名以上包括公安人员或武警战士在内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日夜值班,并按《广东省国家教育考试试卷保密室值班巡逻情况记录表》(见考务工作手册)要求做好值班巡逻记录;试卷存放和分发、整理期间必须实行全程电子监控,电子监控录像每6小时回放一次并由教育纪检部门工作人员负责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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