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查询入口
3、院校信息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录取规则第十条 学院根据教育部、黑龙江省教育厅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相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编制和报送学院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教育部审批后向社会公布。2017年,学院面向黑龙江、河北、山东、山西、河南5个省招生。招生专业: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广告设计与制作、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艺、游戏设计、建筑装饰工程技术、建筑室内设计、建筑动画与模型制作、影视动画、动漫制作技术、园林工程技术、美术、美术教育、艺术设计,播音与主持、婚庆服务与管理、软件技术、电子商务、空中乘务、网络营销、汽车营销与服务、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等专业。招考类别:1、艺术类(艺术文、艺术理);2、文史类和理工类;3、中职对口升学类。招生专业涉及土建设计、汽车制造、纺织服装、航空运输、计算机、市场营销、电子商务、艺术设计、广播影视、教育、公共服务等11种学科门类。
第十一条 录取原则:1、艺术类考生文化课进线后,按术科与文化课高考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承认各省术科统考成绩;2、文史类与理工类考生,按文化课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第十二条 各专业的招生对男女学生的比例不做限制。
第十三条 学院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文件精神,除空乘铁乘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不做特殊要求。
第十四条 学院依据考生投档信息中的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通过特快专递向被录取考生发送录取通知书。
第十五条 学生按学院规定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后,达到毕业要求者,由学院颁发黑龙江三江美术职业学院毕业证书。
第十六条 证书种类:国家普通高校毕业证书。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上查询,国家承认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