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查询入口
3、院校信息
正文描述: 权威发布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教务处电话,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地址,另外提供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为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提供参考。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四)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3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一)共同原则:
(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录取的原则。院校志愿按“志愿清”方式录取,平行院校志愿视为同一志愿。
(2)学院外语专业招生语种要求:无。但本校各专业开设的公共外语均为英语。
(3)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食品、生物检测(验)、酒店、烹饪类专业无色盲、色弱。
(4)报考旅游管理、酒店管理专业要求身高:女生不低于1.60米,男生不低于1.72米;五官端正且无明显疤痕。烹饪专业无高度近视。
(5)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的处理办法: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处理。
(6)本校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7)特殊类型的考生录取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二)江苏省高职(专科)统招批次录取办法
1.必测4C及以上、技术科目合格,选测科目无要求。依据文理,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根据考生投档分、专业志愿及相关科目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5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D级(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省控线,对进档考生依据省统考成绩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同分考生按文化分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对于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进行排序,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所有专业均为文理兼招。
4.专业确认原则:A、分数优先,满足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B、参照考生选测科目与文理专业相匹配;C、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尽量调剂到相近专业。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学院“构建‘四位一体’合作平台,促进校企深度融合”的改革创新案例成功入选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四周年成果展。近年来,学院学生在全国、省大学生食品检验、化工总控、烹饪、沙盘模拟经营、计算机网络技术、职业生涯设计等大赛中为学院赢得金、银、铜奖200余个。
(三)省外普通高考招生录取办法
1.按招生计划数的1:1.2比例调阅考生档案,按考生所在省(区、市)的计分方法对进档考生总分排序,以文化成绩为主,从高分到低分并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四)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3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成绩、文化统考成绩、专业综合理论成绩、语数外成绩排序。
(五)江苏省面向中职注册录取办法
1.凡符合中职注册入学条件的考生,通过网络登录省教育考试院注册入学管理平台,向我院提出注册申请。
2.我校根据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专业培养、技能学习情况或对口单招成绩择优录取。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2)参加对口单招考试并取得成绩的考生。
(3)具有人保部门签发的职业资格证书的考生;
(4)参加校级以上技能大赛获奖的考生;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现设有食品与营养工程学院、生物与化学工程学院、酒店与旅游管理学院等3个二级学院和机电工程、计算机应用技术、会计学、经济贸易和外语等5个系及基础部、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开设食品加工技术、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生物技术及应用、生物制药技术、烹饪工艺与营养、机电一体化、市场营销、会计、商务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等42个专业,涵盖食品、生物技术、制药、旅游(酒店)管理、机电、信息工程、经贸、会计和人文社会科学等专业大类。
满足以上(1)、(3)、(4)条件并希望取得我院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在2013年5月25日前,将有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和推荐信原件送交我院审核。
(六)江苏省面向普高注册录取办法
1.符合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普高注册入学的基本要求。
2.对必测科目和选测科目等第无要求。
3.学院按考生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4.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可以依次优先录取:
(1)参加我院自主单独招生考试但未被录取的考生;
(2)思想品德有突出表现的,经所在学校推荐,并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认定的考生;
(3)高中阶段获得县(区)级以上“优秀团员”、“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考生;
(4)高中阶段获得省、市级优秀运动员称号或三级以上运动员级别的考生。
满足以上(2)、(3)、(4)条件并希望取得我院优录政策的考生须在2013年8月1日前,将有身份证原件、证书原件或推荐信原件送交我院招生办公室审核。
5.专业确认:从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专业志愿确定。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不予录取:对所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未体检或入学后体检不合格;品行严重不端。
江苏食品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员工541人,其中:专任教师395人,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102人,教授、副教授等高级职称88人,有2人分别当选为教育部高职高专食品类、生物技术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学院“构建‘四位一体’合作平台,促进校企深度融合”的改革创新案例成功入选国家示范高职院校建设四周年成果展。
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对所有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又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如果成绩相同,则按语数总分含附加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排序。 (四)江苏省对口单独招生录取办法 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按“专业技能考试+文化统考”成绩,按招生计划数的1:1.03比例调阅考生档案,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