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录取查询入口
3、院校信息
第四章 招生录取第十三条 招生条件: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第十四条 招生对象:
1.报名参加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
2. 报名参加2017年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核准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执行。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六条 录取原则:按照教育部及各招生省份有关文件精神,以高考投档成绩为依据,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我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十八条 男女生比例:招生各专业男女比例不限。
第十九条 体检要求: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