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查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7-08-19 16:27:18
    2020年高考录取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报考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的同学们来说,是否被学校录取是最关心的事情,一品高考网整理了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帮助同学们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有部分链接失效,建议您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找查询入口。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位于重庆市,简称“重庆幼专”,是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重庆唯一一所以培养培训学前教育师资为主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学校创建于1914年,其前身为万县师范学校和万县幼儿师范学校合并组建的重庆市三峡师范学校,2012年更为现名。

根据2016年1月学校官网信息显示,学校占地310余亩,共有塘坊、沙河两个校区,校舍总面积13.35万平方米,学生宿舍用房4.5万平方米;下设6个系部、11个专业,教学仪器设备总值2311余万元;共有教职工348人,其中专任教师276人,副高级以上职称120人,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93人;全日制专科、中专在校生3000余人

2、录取查询入口

重庆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结果查询

3、院校信息

录取规则
  第四章 招生录取
  第十二条  2017年我校面向全国八个省、市招收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美术教育、音乐教育、舞蹈教育、艺术教育、体育教育、语文教育、数学教育、英语教育、歌舞表演、艺术设计、食品营养与卫生、幼儿发展与健康管理、智能产品开发、工艺美术品设计、数字媒体应用技术、汉语共18个专业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学校通过相关省市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官方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生计划执行情况。
  第十三条  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和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高考成绩为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实行“顺序志愿”的,按照学校志愿优先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则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实施“平行志愿”设置的,按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录取方式:在教育部批准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第十五条  调档比例:按国家或计划招生的省、市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调阅考生档案,调档比例在120%以内。
  第十六条  专业确定
  1.优先满足第一专业志愿,按分数从高到低并参考相关报考要求择优录取;
  2.其它专业志愿视为平行志愿,按分数优先原则确定录取专业,分数相同时,专业志愿优先;
  3.专业计划录取不满额时,在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中择优录取;不服从专业志愿调剂的考生,如所填专业计划均已录取满额,作退档处理;
  4.对总分、专业志愿相同的考生,综合考虑其相关科目成绩及学科竞赛、科技发明创造、文体比赛获奖等因素确定专业;对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的,将参考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安排专业。
  第十七条  享受国家政策加分的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排序录取。
  第十八条  男女比例:所有专业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九条  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必须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除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外,还应参照相关省市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如身体健康状况不符合相关要求,建议慎重考虑报考师范类专业。根据专业的特点和培养目标,部分专业有特殊要求:
  1. 报考舞蹈和体育类专业的考生原则上男生身高不低于165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5厘米;其他专业考生男生身高不低于160厘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50厘米(中职直升生除外);美术教育、艺术设计、艺术教育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的考生。
  2.重庆市三年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的报考条件是具有重庆市户籍且参加了重庆市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音乐类、舞蹈类、美术类)考试,其成绩达到相应专业最低控制线;高考文化成绩(按语、数、外三门计)达到重庆市普通专科的最低控制线的考生,身体健康,符合师范生招生录取体检标准(以参加高考体检结论为准)可以报考。学校根据考生填报志愿情况按文化成绩(以语、数、外三门计)从高到低按计划录取,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要求合格但不计入总分。考生录取后的待遇和毕业后就业方向按照重庆市三年制学前教育公费师范生的相关文件执行。   第二十条  其他要求
  1.英语教育专业限招英语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原则上不低于90分。其他专业考生考试外语语种不限,新生入学后外语公共课程统一开设为英语。
  2.艺术专业类考生必须参加国家相关部门统一组织的艺术类专业统考和文化统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都达到专科合格线,学校以(文化成绩分数+专业成绩分数)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的方式进行录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结果公布:通过我校有招生计划的省市教育考试院和学校官方网站公布录取结果。

提醒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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