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录取查询

来源:本站 发布时间:2018-04-06 08:57:02
    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已经公布,对于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同学们来说,是否被学校录取是最关心的事情,一品高考网整理了中央财经大学2021年高考录取结果查询入口,帮助同学们第一时间知晓自己的录取结果,若有部分链接失效,建议您登录学校官方网站自行查找查询入口。

中央财经大学录取查询

招生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 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遵循区域协调发展、促进教育公平的原则,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高考报名人数占全国报名总量的比例、生源质量和学校专业设置,以及近几年招生计划执行情况等,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第十条 经教育部审核,学校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预留部分招生计划,以调节各省(区、市)生源不平衡情况。预留计划数不超过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的使用由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集体议事、集体决策、公开透明的原则,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报考情况集体研究决定。

      第十一条 学校本科生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领导下,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原则,在各省(区、市)招生委员会具体组织下进行。

      第十二条 学校根据各省(区、市)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实行顺序志愿批次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批次的提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5%以内,对于服从专业调剂且没有其他受限性条件的进档考生,原则上予以录取。

      第十三条 学校在提档及专业录取时认可教育部和各省(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定的全国性政策性加分,总分值不超过20分。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

      第十四条 学校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根据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由高分至低分顺序录取并分配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级差。

      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依次比较专业志愿顺序、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

      第十五条 对部分省(区、市)的相关规定

      1.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招生专业的选考科目要求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的信息为准。

      对浙江省等以“院校+专业”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按其所填报的专业依次录取。

      对上海市等以院校专业组为投档单位进行招生录取的省份,学校对进档考生在其所填报的专业组内按照第十四条确定专业。

      2.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实行顺序志愿的批次只有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在相应批次控制线上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则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报考生源充足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报考我校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按上述规则征集志愿、调整剩余计划。

      第十七条 录取时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语种要求

      1.外国语言文学类财经英语、财经翻译、财经日语方向只招收英语语种的考生;

      2.除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外,其他专业学习期间部分课程采用英语授课,建议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九条 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国际贸易/金融风险管理方向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入校后不享受学校的转专业政策。

      第二十条 往届生和应届生在录取时同等对待。

      第二十一条 录取时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二十二条 高水平运动队、艺术类、农村学生高校专项计划、保送生、保送运动员等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学校本年度相应类别招生简章及认定结果执行。贫困地区国家专项、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少数民族预科、港澳台侨联合录取、台湾学测生、澳门保送生、香港中学文凭考试学生和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录取办法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入校后,学校对录取的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录取查询入口

中央财经大学录取结果查询

3、院校信息

中央财经大学(Central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简称中央财大、中财大,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直属高校,由教育部、财政部和北京市共建,是国家“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国家“211工程”和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高校,入选国家“2011计划”、“111计划”、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为中国政府奖学金来华留学生接收院校、国家汉办孔子学院奖学金实施院校、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虚拟学院联盟成员,拥有经济学、管理学本科专业自主设置权高校。

中央财经大学始建于1949年11月6日,创办之初由财政部主管,校名先后为中央税务学校、中央财政学院。1952年8月,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辅仁大学的经济系科合并成立中央财经学院,由高等教育部主管。1996年5月,中央财政金融学院更名为中央财经大学。1998年10月,在中央财政金融干部学校基础上成立的中央财政管理干部学院并入中央财经大学。2000年2月,学校由财政部划转教育部直属管理。

截至2019年9月,学校有教职工1801人,其中专任教师1230人;有普通本科生10127人,硕士研究生4856人,博士研究生726人,留学生508人,成教生2781人,设有19个学院,55个本科专业;总占地面积1027165平方米,其中学院南路校区占地面积141962平方米,沙河校区占地面积789798平方米。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