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航海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3-03 16:21:51 整理:一品高考网
广州航海学院教务处期末成绩查询考试查分系统

1,教务处工作职责


办公室 部门 办公电话 岗位职责
213 处长室 32083030 主持教务处全面工作。分管教研工作。
211 副处长室 32080636 分管教材及实践教学管理工作。负责集中教学检查。
分管东、西校区教务管理工作。负责人才培养方案审核及组织实施,制定教学进程总表、教学任务书和教学进度表,审批教学任务调整和调停课,审核学籍异动。
214 评建办常务副主任室 32083032 负责制订学校各种综合评估评建工作总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08 教务科 32082189 主持教务科工作。负责考务工作。
负责排课、调课、停课、教室调配和英语等级考试考务。
负责教务信息管理系统。
210 32083031 负责全日制学生的电子注册、学籍异动、数据统计和学生成绩管理,办理和发放学生毕业、肄业证书及辅修证书。
212 综合科 32083033 主持教材科工作。负责教材选订审核、教材征订、资料及试卷印刷审批。
211 实践教学管理科 32083030 主持实践教学管理科工作。组织协调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建管,协调学生技能鉴定、考证工作,检查实践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与安全。
216 教研科 32082178 主持教研科工作。负责教改项目管理、教学成果奖的评审与推荐、示范性专业及精品课程建设的组织管理和各类教学研究会的管理工作。
负责教研科文秘工作、教务处文件收发及归档、教务处会务工
广州航海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2,教务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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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简介


广州航海学院是一所公办普通本科院校,也是华南地区唯一独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其前身是交通部广州海运管理局创办于1964年的广州海运学校;1981年经国家交通部批准,广州海运学校与广州水运工业学校合并组建直属交通部的广州海运学校;1992年经国家教委批准,广州海运学校与武汉水运工程学院广州航海分部合并组建直属交通部的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1998年划转广东省人民政府管理;2002年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广州航务工程学校并入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2013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升格为普通本科院校并更改为现名。
学校设有13个教学单位,开设了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交通运输、物流工程、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通信工程、商务英语、船舶与海洋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工程管理、能源与动力工程、国际商务、交通管理、海事管理、电子商务、数字媒体艺术、土木工程、电子信息工程、财务管理、机械工程、金融学、法学、旅游管理、机器人工程、软件工程、物流管理、邮轮工程与管理等29个本科专业,面向全国25个省市(区)招生,全日制在校生13800多人。
学校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力量雄厚。现有专任教师616人,其中高级职称214人(正教授46人);具有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48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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