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处,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6-21 11:35:36 整理:一品高考网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处期末成绩查询、学生考试查分系统

1,工作职责


院教务办公室联系方式:0731-88871987

院教务办公室(张公岭校区)联系方式:0731—84623055  0731—84623057

院教务办公室工作职责:

1.根据国家高等教育发展需要,结合学院建设目标和人才培养要求,拟定学院本科教学工作总体发展规划和实施计划,制定相关的教学规章制度和教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系教学教务管理工作。

2.提出专业设置与调整方案,参与编制招生专业计划,协助学院招生的相关工作。

3.组织教学计划修订工作,制定各类教学文件,下达各专业教学任务并检查落实。

4.组织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如课程建设、教材建设、院内外实习基地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教学基本建设。协助负责督导工作的院领导实施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建立及组织运行、教学督导工作的组织与安排;组织院内教学工作评价;负责教材的选用、征订、发放;协助图书馆做好资料和图书的征订、采购等工作。

5.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工作。如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与手段、教学方式和创新能力培养等的改革。负责各类教学改革项目的申请立项和检查验收工作,组织教学改革成果的鉴定、教学成果申报和评审工作。

6.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和成绩管理,组织学士学位的评审工作。办理毕业生的成绩证明等。

7.负责专业学院教学工作量的计算,审核教学经费、各项教学津贴、考试、考核、重修等费用的核算和发放。做好教学、教务方面的有关统计和文书资料的建档归卷工作。

8.负责全院教室的调度和公共课的教室安排,负责组织与管理全院公共课程的统一考试、国家四、六级英语统考和计算机等级考试及各类应由学院教务办(部)安排的等级考试的组考和考务工作。

9.制订有关本科教学“四项经费”的预、决算方案,检查、落实、监督经费的使用情况。

10.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生奖惩、师资队伍建设。

11.负责全院教学、教务管理网络的建设与维护。

12.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师范大学树达学院教务处,教务网络管理系统

2,教务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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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相关简介


树达学院是由湖南师范大学举办,2001年8月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04年1月获国家教育部审核确认的一所实行新的办学机制和模式,旨在培养适应国家和湖南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本科应用型人才的独立学院。

学院紧紧依托湖南师范大学雄厚的师资力量,先进的教学仪器设备,丰富的图书资料,优良的校风和办学传统,独特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以及优秀的校园文化,围绕“唯实、求变、共享、特色”八字方针,坚持“以学生为根本,以教学为中心,以质量为生命”的办学理念,致力于培养综合素质高、专业基础好、实践能力强,具有创新精神的应用型人才。

学院下设文法系、经管系、理工系、艺体系、外语系、医学系和公共课教学部等7个系(部)。开办的专业均为湖南师范大学的品牌专业和特色专业,覆盖文、史、理、工、教、法、经、管、艺、医等10个学科门类,50个本科专业。学院招生纳入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计划,属国家计划招生。学院现有在校学生6800余人,办学实力居全省独立学院前列。

面向未来,学院始终秉承着湖南师范大学“仁爱精勤”的校训精神,继续遵循立足湖南,服务全国,走向世界,注重内涵,强化特色的发展理念,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以教育现代化为统领,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学科建设为龙头,以提高质量为核心,以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关键,营造健康向上的校园文化。全面创新育人模式,积极应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主动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为将我院建立成为全国同类院校一流强校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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