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音乐学院教务处,教务管理系统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7-21 22:50:00 整理:一品高考网

武汉音乐学院期末成绩查询、学生考试查分系统

1,教务处简介


教务处是管理学院本科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为学院深化教学改革和加强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教学实施过程,为各系(院)组织教学和在教学第一线的师生做好教务工作。教务处现设办公室、教学质量与评估中心、教学研究科、教务科。其职责如下:

一、联络上级主管部门——教育厅高教处,组织贯彻执行有关本科教学的方针政策和工作任务。

二、制订本科专业建设规划、开展专业建设工作。

三、组织制订本科人才培养方案。

四、组织本科课程体系设置和课程及教材建设工作。

五、保证本科教学运行,组织课程考试和成绩管理工作。

六、协调教师教学工作量安排,统计和审核教学工作量。

七、组织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

八、组织教学质量监控、评估及教学奖励评选工作。

九、完成学院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2,教务入口


点击进入》》》武汉音乐学院教务处
 

3,学校相关简介

武汉音乐学院是我国中部地区唯一独立设置的高等音乐学府。学校座落在历史悠久、人文荟萃的武昌古城,解放路校区位于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解放路255号,毗邻的滨江校区位于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

1953年,由中南文艺学院、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和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之音乐部分组建而成的中南音乐专科学校,是武汉音乐学院的建校起点。由此前溯,上述三校之音乐部分的各自前身,中南文艺学院的前身中原大学文艺学院及其在1949年接管的武昌艺术专科学校和在1950年并入的湖南大学文艺学院;组成华南人民文学艺术学院的广东省立艺术专科学校、广州市立艺术专科学校和香港中华音乐院;广西省立艺术专科学校的前身广西省 立艺术师资培训班等,她们共同构成了武汉音乐学院丰富多样、积淀深厚的音乐教育历史传承。1958年,中南音乐专科学校与武汉艺术师范学院合并,组建湖北艺术学院(1972-1978年用“湖北艺术专科学校”名)。1985年改建定名为武汉音乐学院。

学校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人民满意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建设目标,施行艺术表演、艺术创作、理论研究三位一体的学科建设方针,秉承“立德、自强、崇文、精艺”校训,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多样化音乐舞蹈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学校是全国首批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音乐院校之一,现有艺术学和法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思想政治教育)两个硕士学位授予点,以全日制本科和研究生学历教育为主,适当开展适应社会需要的其它类型教育。现有作曲系、音乐学系、中乐系、钢琴系、管弦系、声乐系、舞蹈系、音乐教育学院、演艺学院、研究生部、思想政治课部、公共基础课部、继续教育学院(含成人本科教育)、附属中学、附属小学等教学单位。有从音乐附小、音乐附中、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的教育层级。

学校国家级音乐表演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是全国2个音乐类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之一,“音乐表演”、“音乐学”、“录音艺术”3个专业是国家级特色专业,学校是湖北省高校第一批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单位,是湖北省“人文社科基地”之一。学校充分利用音乐与舞蹈学湖北省重点学科、音乐创作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等学科专业建设平台,东方交响乐团、东方中乐团、中华编钟乐团、东方合唱团、东方舞蹈团等一系列艺术实践平台,学报《黄钟》(为全国8种音乐类中文核心期刊之一)的成果发布平台,创新人才培养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文化传承创新,服务国家和湖北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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