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教务处期末成绩查询、学生考试查分系统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9-07-19 12:22:46 整理:一品高考网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教务处期末成绩查询、学生考试查分系统

1,教务处简介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教务处是在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学院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教务科、科研科、教材设备科和督导科四个科室。

一、主要职能

负责全日制高职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师队伍管理、教育研究和教改工作,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为学院发展高职教育事业、深化教学改革和加强教学管理提供决策依据,为各系(部)组织实施教学和师生做好服务工作。

二、具体职责

1、参与制定学院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专业学科设置及调整意见,拟订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方案。

2、组织制定(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有关教学方面的各种规章制度。

3、制定并组织实施教学实施计划、课程教学大纲及各种教学文件,统一和规范学院各教学环节工作。

4、负责学历班教学质量监控、教学督导等工作,组织日常教学管理和运行。

5、负责考务管理、学籍管理、教学档案管理以及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管理工作。

6、组织系(部)进行教学基本建设,包括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践教学基地建设等。

7、组织教材建设并负责教材订购工作。

8、制定师资建设规划,组织教师业务考核、职称评定、教师校内培训(包括继续教育培训)和外出进修培训、教师教学工作量计算、汇总和审核等工作。

9、开展质量工程建设、教学研究和改革活动并推广教学经验和教学研究成果。组织有关教学的评估、评优工作。

10、完成上级有关部门和学院交给的其它有关工作。

2,教务入口


点击进入》》》赣南师范大学教务处
 

3,学校相关简介

 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 是内蒙古自治区唯一的公安类高等院校,列入公安系列,系自治区公安厅直属参公管理单位,面向全区公安机关培养公安专门人才,同时承担全区公安民警在职培训、公安理论和实战研究及应急处突等职能。

  学院前身是1948年3月在乌兰浩特市成立的内蒙古公安部直属训练科;1953年组建为内蒙古公安干部学校(1954年迁址呼和浩特市);1959年改名为内蒙古政法干部学校;1980年改名为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干部学校,组建内蒙古自治区人民警察学校,一套机构、两个牌子。1978年开始举办中专学历教育。2001年4月,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为内蒙古警察职业学院,兼挂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开始举办大专学历教育。2002年9月,原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学校并入学院。2012年12月,取消内蒙古政法干部培训学院牌子,加挂内蒙古警察训练总队牌子。

  学院为副厅级建制,内设正处级机构17个,其中行政管理机构6个,教学和教学辅助机构11个。

  学院开设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国内安全保卫、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法律事务、公安文秘、计算机犯罪侦查、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目前,侦查、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国内安全保卫、信息网络安全监察五个专业招生,侦查、治安管理两个专业设蒙语授课班。

  建校70年来,学院先后培养培训各类学员5万余人,毕业生遍布全区各级公安政法机关,绝大多数毕业生成为所在单位的骨干,许多毕业生已经走上了领导岗位。学院曾为辽宁、吉林、新疆、青海、甘肃等省区培养蒙、汉兼通的公安专门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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