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高考3B院校再次补录征集志愿工作(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8-21 07:32:37 整理:一品高考网

7.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8. 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当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各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确认,且必须让考生本人在“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网上确认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名。
9.各市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由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给考生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10.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1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则被视为放弃填报志愿。
12.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
13.各级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高招处值班电话:020-38627924,38627819(传真)
信息处值班电话:020-38627927,38627947(传真)
五、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本次普通类(含文、理科)院校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1.投档原则:以考生本次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
2.投档顺序:按照1:1的投档比例分两个步骤投档,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给院校审阅,由院校择优录取。
(1)根据省招生办调整后的分数线(文、理均为240分)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考生征集志愿的1-3志愿档案;
(2)再按本次征集志愿资格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考生征集志愿的1-3志愿档案。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本次艺术类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考生征集志愿一、二志愿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先按第一次征集资格线(即美术类文化科总分230分、美术术科160分;音乐类文化科总分220分,音乐术科140分),在文化总分调整后的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60%的考生电子档案;在术科调整后的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招生计划数的40%的考生电子档案。对本次征集志愿录取的院校若投档后仍未完成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视院校生源情况,再在再次征集志愿各类别资格线上,按上述投档原则投征集志愿的1-2志愿档案并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校择优录取,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普通高考考生征集志愿工作涉及到广大考生的切身利益,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负责、高度重视,并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确保考生征集志愿工作顺利进行。

附件:1.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
2.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再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
3.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专科B类(艺术类)院校再次征集志愿在库考生分数段统计表
4.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三批专科院校(含专科B类普通类、音乐类和美术类)再次征集志愿招生计划表(分类下发)
  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2014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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