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省外高校艺术类专业广东招生考试工作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5-12-07 16:18:46 整理:一品高考网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6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保证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下同)在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原则,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16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要求
(一)我省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和音乐类两个专业类别,高考报名时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考试科类可选择文科类或理科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根据音乐类、美术类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文科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理科综合”,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分为省统考、省统考基础上的校考、校考三种类型。凡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含艺术类师范专业,广东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的专业认定说明见附件1),所有高等学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中央戏剧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电影学院等院校经教育部批准的专业除外)及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高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或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高校组织校考。
考生除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不参加省统考外,报考省统考涉及的或认可省统考成绩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统考。
(三)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今年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须于2016年元旦后春节前发布,艺术专业校考须于2016年春节后进行。高校招生章程是高校招生的重要依据,内容必须合法、真实、表述清晰无歧义。高校必须严格依据招生章程开展工作,不得用招生简章代替招生章程作为录取依据,更不得擅自更改已经向社会公布过的录取方案。凡是招生院校有不招收理科(文科)考生的专业要求的,一律不得接受理科(文科)考生报名参加该专业校考。考生未按招生院校文理科文化课考试要求报考而未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高校要始终坚持依法治考、依法治招,对在招生工作中的违规行为,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36号)和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为加强艺术类专业术科校考考试及招生录取管理,我省开发了“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有校考、统考基础上的校考考试类型的高校均须在系统上填报相关专业考试类型、考试内容、合格成绩、招生章程、录取原则、违纪信息等,并可在系统下载术科考试编排数据、高考成绩等。各高校使用系统的工作进程见《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工作进程表》(附件2)。
(五)所有拟在我省招生并实施校考的院校,须于2015年12月1日至15日登录“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pgsk/),按照《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使用说明》(附件3)的要求,由高校招生办公室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所招艺术类专业术科考试科目内容,打印《2016年拟在广东省招生的艺术校考院校(专业)申报表》(附件4),加盖学校公章后寄送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确定校考专业在我省的考试方式(校考或统考基础上的校考)后,由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统一向社会公布,逾期不报者,一律不得在我省招生。
所有经批准在我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都须实行网上报名、网上缴费并及时上报考生报名数据。在我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须于考前组织好报名工作,并于考前10天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传考生报名数据(含姓名、性别、考生号、院校校考号、身份证号码、专业、考试科目等),经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与高考报名数据复核后,供相关考点下载,以便考点做好考前准备工作。未能在考前10天上传考生报考数据的,不得在我省组织校考。
其他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需要自行组织校考(不在广东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通过“广东省术科考试管理系统”上报考生报名数据,逾期未上传报名数据的院校,相关成绩我办将不予承认。
(六)我省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5年12月1日-10日。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填报艺术类考生对应项信息点。报考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艺术类省统考。为提高考生被录取机会,拟报考招生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省统考涉及的专业,考生应先报名参加省统考。报校考的考生须凭我省统一打印的校考准考证(附件5)到有关院校或考点参加招生院校的校考。招生院校校考不得接受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报名考试,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对于我省艺术类省统考涉及的本科专业,高校进行艺术类专业校考时,考生本人需参加省艺术类术科统考且统考成绩必须合格,方能参加院校的专业校考。
报考外省艺术类校考专业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有关院校网站上报名校考,并在考前携带《广东省2016年报考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准考证》到校考考点现场电子摄像确认,按报考院校的规定缴交考试费,具体报名、缴费和现场确认时间以及校考考试时间见各有关高校网站通知。
(七)认可我省省统考成绩的省外高等学校,艺术术科成绩应采用我省省统考成绩,并在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时注明,以便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一并公布,便于考生填报志愿。
(八)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原则。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当年美术类、音乐类参加术科统考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本科专业术科统考合格线。
二、艺术类专业省级术科统一考试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以及认可我省术科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实行全省术科统一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见《关于做好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
三、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校考有关规定
(一)设点要求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我省组考实际,2016年,我省将严格控制外省院校来我省设点考试的数量和规模,须在我省设点校考的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清华大学等13所经教育部批准参照独立设置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的院校和第一批在我省招生录取的院校,由高校提出组织校考申请,经我办同意,可在我省指定考点组织实施专业校考。此外,我省原则上不再接受其他录取批次院校在我省设点组织校考,需要参加这类院校校考的考生可直接到所在院校参加校考。
2.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如招收我省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需要自行组织校考的,须报我省教育考试院同意后,原则上在院校所在地设点对我省考生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跨省组织校考的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如需在我省设点考试的,经我省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可在我省设点组织专业校考。
3.招生院校在我省设点校考的专业,原则上要在我省指定的考点组织我省考生进行专业校考,在院校所在地和其他省(直辖市、自治区)考点,不得再接受我省考生参加校考,否则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我省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招生院校负责处理。
4.须在我省设点校考的招生院校必须实行网上缴费,我省一律不接受要到现场缴费的院校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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