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2011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04-21 16:09:45 整理:一品高考网

广州市2011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

广州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穗招考办〔2011〕18号


关于做好我市2011年6月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各普通高中,各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省考试院《关于做好2011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1〕97号)的精神和规定,我省2011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9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报名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6月9日上午 6月9日下午

(8:30-10:00) (10:40-12:10) (15:00-16:30)
化学、思想政治 生物、地理 物理、历史

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依据为《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学科考试大纲》(粤考院〔2009〕16号),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关于印发〈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粤教考〔2008〕33号)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的要求,自行确定报考科目。

二、报名时间

我市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安排在2011年4月21-30日进行,其中21-25日为考生预报名时间,26-30日为报名点现场确认考生报名时间。各区、县级市的报名工作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

三、报考条件

(一)广东省户籍,准备参加我省2012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二年级在校学生。

(二)非广东省户籍、在我省就读的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二年级在校生,可报考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户籍所在地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其他年级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在校学生;

4.非在校学生。

根据《2009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粤教考〔2008〕33号文)要求,2011年起,所有报考普通高考的考生(含往届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等级,才能被相应高校录取。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有意报考2012年及以后普通高考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报名及参加2011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四、报名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报名办法

我市普通高中学校和有我市普通高考编码的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学生在学籍学校(即报名点)报名;无我市普通高考编码的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所在地的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报名点报名;外地返穗生(即在外地高中阶段教育各类学校二年级就读的我市户籍学生)到户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流程如下:

1.报名点审核考生报考资格,发放考生号和密码。

首次报考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到报名点审核报考资格后,领取考生本人的考生号、上网初始密码及报名网址。港澳台籍、外籍等考生提供身份证、护照等相关身份证件。外地返穗生、无我市普通高考编码的中等职业学校二年级在校学生还须提供学校证明。

已报考过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以下简称“非首次报考考生”)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和首次报考的准考证(或成绩证书)到学籍学校或学籍所在区(县级市)招考办(中教科)办理报名手续。每位考生的考生号是唯一的,非首次报考考生必须凭首次报考考生号再次报考,未使用首次报考考生号而导致报考无效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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