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6年高考第一批本科院校补录征集志愿工作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6-07-16 11:50:31 整理:一品高考网
广东省2016年高考第一批本科院校补录征集志愿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考试中心)、各有关高等学校:
2016年第一批本科(含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艺术类)院校招生录取工作进展顺利,该批次大部分院校已完成招生计划。但由于考生志愿填报不均衡,重点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第一批本科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统考)和体育类、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部分高校的部分专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尚有少部分已达到第一批本科高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未被录取。根据《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9号)和《关于做好广东省2016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网上录取工作的通知》(粤招〔2016〕17号)精神,为使更多考生有上第一批本科院校深造的机会,省招生办公室将对资格线上且未被录取的考生进行征集志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志愿和录取时间
第一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时间为7月16日18:00-17日18:00(7月17日18:00截止),录取时间为7月18日。
二、征集志愿条件
这次征集志愿各科类的资格线为:第一批文科类为510分(其中广东海洋大学505分,含政策性加分,下同);理科类为495分(其中广东海洋大学490分);美术类(统考)文化科总分305分,美术术科230分;体育类文化科总分340分,体育术科228分。重点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需具备“地方专项计划”资格才能报考)和农村卫生人才定向专项计划理科类488分。
该批次征集志愿院校、专业计划详细情况及要求详见附件4。
三、征集志愿程序
1.7月16日18:00起,考生可通过电信声讯台、互联网或直接到当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查询录取结果。
2.经查实未被录取且高考成绩在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第一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资格线(含)以上的考生有资格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志愿征集系统”填报志愿。
3.征集志愿采用考生自行上网填报或到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集中填报两种方式。具体填报方法由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省教育考试院于7月16日18:00-17日18:00开放“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志愿,逾时一律不再受理
“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网址:http://www.ecogd.edu.cn/kszj。
4.通过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征集志愿的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高考成绩单到所在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名点办理填报征集志愿手续。
5.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凭高考报名时自行设置的密码及考生号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考生自行上网填报征集志愿后,须在7月18日10:00前到所在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指定报名点打印征集志愿表,并签名。
四、注意事项
1.7月18日组织高校录取时,以考生网上填报的征集志愿信息为投档依据。有意向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必须按时在网上填报公布尚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第一批本科院校的志愿。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3.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类别进行填报,美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普通类专业。即:美术类考生只可单报美术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普通类院校普通专业,体育类考生只可单报体育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普通类院校普通专业。
4.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和“农村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可填报一个院校志愿组A、B、C、D、E、F、G七所院校志愿,“农村专项计划”理科类考生可填报4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报考美术类、体育类院校(专业)征集志愿的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非平行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每人可填报一个院校志愿,6个专业志愿和服从志愿。
5.征集志愿时,考生预先填好《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见附件),该表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的门户网站上下载。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依照事先填好的《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录入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
7.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8.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无效。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当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各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确认,且必须让考生本人在“2016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网上确认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名。
9.各市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由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给考生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10.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11.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
12.各级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高招处值班电话:020-38627942(文理),38627866(传真)
               38746823(艺术、体育),38627842(传真)
信息处值班电话:020-38627927,38627931(传真)
五、征集志愿投档办法
征集志愿实行分类别录取,重点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征集志愿录取在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开始前进行,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征集志愿录取在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进行,第一批艺术类、体育类征集志愿录取与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同步进行,各类投档办法如下:
(一)重点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投档办法。
重点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专项计划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在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前进行投档录取,即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2投档比例一次性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报考重点院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和定向培养农村卫生人才计划征集志愿录取。
(二)普通类文理科投档办法。
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不再进行预投档,但均实行两次投档、录取,即:
1.第一次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2.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出考生档案审录结束后进行。第二次投档时,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投档(含服从专业),对个别缺额较大的学校可适当提高投档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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