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广东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热点问答(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6-11-17 09:00:24 整理:一品高考网

  问:实行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院校有哪些?招生计划是如何安排?
  答:省内所有高职院校(含高等专科院校)都必须参加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进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改革试点。在招生计划的安排上,2017年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录取的招生计划数要占本校年度招生计划的30%左右。各高职院校根据自身人才培养目标和要求,科学合理编制分类招生文、理科专业计划,由省招办汇总向社会公布。
  问: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时间安排?
  答:2016年11月上旬,各地教育局、普通高中宣传发动,组织学生报名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6年12月底,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进行招生宣传发动; 2017年1月上旬,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7年1月中、下旬,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2017年2月上旬,编制招生计划;2017年2月下旬前,向考生公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2017年3月中旬前,组织高职院校进行招生录取。2017年3月底前,招生院校公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问:报考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的考生如何填报志愿?
  答:2017年2月下旬,将向考生公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并组织考生登陆全省统一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管理系统填报志愿。具体填报志愿时间、方式和录取另文通知。
  问:如何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公平公正?
  答: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录取工作中,我省将严格按照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政策规定,构建严格管理、规范有序、公平公正的招生工作管理体系,全力维护招生工作的良好秩序,确保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公平公正。一是认真制定招生章程。各高职院校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科学规范制定招生章程,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提前向社会公布,招生录取过程中,各高职院校必须按照已公布的招生章程进行录取和安排专业。二是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纪律和规程。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六不准”、“十严禁”、“26个不得”的工作规定,全面规范招生录取行为,切实维护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良好声誉。三是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作用,按照“全程参与、重点监督”的原则和教育部关于招生录取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录取工作重点岗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监督检查,强化招生工作管理,全力维护分类招生工作秩序。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