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2019年高职院校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生录取报考指南(2)

来源: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发布时间:2018-12-25 16:29:54 整理:一品高考网

  (七)正式备案
  高职院校须严格按照本校招生章程开展录取工作,拟录取考生名单通过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招生录取系统报省招生办公室审核备案,根据审核通过的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报考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并被录取的考生,可报名参加普通高考,参加本科层次招生录取,但不能参加专科层次的招生录取,也不能参加其他高职院校自主招生等分类考试招生录取。填报本科院校志愿并被本科院校录取的考生,取消考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资格,不得转回原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高职院校。新生报到时,高职院校不得接受已被本科层次院校录取考生报到注册。未被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和其他形式的本、专科招生录取。
  六、时间安排
  2018年12月下旬,各高职院校编制招生计划及制定招生章程;2019年1月上旬,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2019年1月中、下旬,进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评卷; 2019年2月上旬,高职院校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做好招生宣传发动; 2019年2月中旬,向考生公布学业水平考试成绩;2019年3月上旬,组织考生填报志愿; 2019年3月下旬,组织高职院校进行招生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逐步实现考试的内容、形式、时间安排和录取与普通本科院校相对分开,是落实国务院和我省《实施意见》的具体措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和各高职院校要切实增强做好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责任落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各中学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动员符合报考条件学生积极报考。各高职院校要按照教育部和省的统一部署,认真制定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高职院校的招生章程和录取原则,须报经省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二)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宣传引导。深入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构建公开透明的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信息公开体系是高职院校实施分类考试招生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各高职院校和各中学要强化服务意识,利用各类媒体,扎实做好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的宣传发动,让广大考生和家长充分知晓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改革试点的相关政策和精神,动员和鼓励一部分普通高中毕业生尽早选择适合自己的教育类型,合理分流。
  (三)扎实做好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平稳有序推进。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和各高职院校要明确责任,完善机制,严密组织,强化管理,形成统一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高职院校依据学考成绩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各地、各高职院校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针对改革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足,及时反馈,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稳步有序推进我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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