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广东第三批专科B类院校征集志愿(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1-08-18 14:18:54 整理:一品高考网

  
  2.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填报征集志愿。
  
  3.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分类别进行填报,音乐类、美术类、体育类考生不得兼报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音乐类、美术类考生可单报艺术类院校专业或单报文科类院校普通专业;体育类考生可单报体育类院校专业或单报理科类院校普通专业)。
  
  4.参加征集志愿并填报文科类、理科类院校(专业)的考生,每人可填报3所院校志愿;参加征集志愿并填报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院校(专业)院校(专业)的考生,每人可填报2所院校志愿。每个院校最多可填报6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服从志愿。
  
  5.征集志愿时,考生预先填好《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见附件),该表由各市招生考试机构提供,考生也可在省教育考试院的网页上下载。
  
  6.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征集志愿系统”,依照事先填好的《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录入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
  
  7.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8.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不予承认。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当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各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确认,且必须让考生本人在“2011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网上确认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名。
  
  9.各市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由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给考生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10.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11.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
  
  12.各级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五、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第三批普通专科B类(含文、理科)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
  
  1.投档原则: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供高校择优录取。
  
  2.投档顺序:按照1:1的投档比例分两个步骤投档,将考生的电子档案一次性提供给院校审阅,由院校择优录取。
  
  (1)先按省招生办公室调整后的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3志愿档案;
  
  (2)再按征集志愿资格分数线按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投考生征集的1-3志愿档案。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二)提前第三批专科B类体育类、美术类、音乐类投档原则和投档顺序
  
  1.投档原则:按1:1的投档比例,以考生征集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提供电子档案由高校择优录取。投档时,先在文化总分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考生术科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60%的考生档案;然后在术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按文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投计划数的40%的考生档案。对征集志愿录取的高校若投档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的,省招生办公室视院校生源情况在征集志愿各类别资格线上,按上述投档原则一次性提供档案给高等学校择优录取,资格线则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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