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2-05-19 21:39:57 整理:一品高考网

  (四)上述一、二、三项中所列体检证明应由县级以上人民医院或学生毕业院校校医院出具。体检依高校学生毕业体检项目进行,体检表中必须有体检医师的签名和体检医院的印章。
  (五)对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及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上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材料,由省“三支一扶”办审定。经审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于6月30日前在广东人社网、广东人才网和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公布,并由省“三支一扶”办采取手机短信和网上通报等方式通知大学生本人。
  六、派遣培训
  (一)6月25日前,省“三支一扶”办印发《广东省2012年“三支一扶”大学生派遣计划》(以下简称《计划》)。各有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严格按照《计划》要求,将参加本市“三支一扶”人员名单分配到服务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并督促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及服务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服务岗位和住宿场所。
  (二)7月11日,“三支一扶”大学生凭身份证到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由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计划》审核名单并发放银行卡及其他相关资料,未报到的大学生人员名单及银行卡于7月16日前寄至省“三支一扶”办。
  (三)7月12日-13日,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省“三支一扶”办组织编写的《广东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岗前培训大纲》,结合本地实际,对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要及时将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介绍到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得出现人员滞留情况。同时,须将本市参加“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派遣工作完成情况(含人员岗位地点、单位、住宿等情况)于7月30日前书面报省“三支一扶”办。
  (四)遇特殊情况,各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培训及派遣工作时间安排有变化的,须事先征得省“三支一扶”办同意。
  七、经费保障
  (一)省财政对省招募派遣并在“三支一扶”岗位上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统一支付每人每月生活补贴1200元,统一缴纳每人每月社会保险费336元,上述两项合计1536元;统一支付每人每年交通补贴共1000元。省“三支一扶”办统一为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办理银行卡,生活补贴在扣除社会保险个人每月缴纳132元后直接发放到个人。
  (二)毕业生服务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未达到省统一标准的,按省统一标准执行;毕业生服务所在地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超过省统一标准的,由所在地政府和个人按规定分别补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统筹办理。
  (三)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县(市、区)、用人单位可从实际出发,对到本地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高校毕业生,适当增加生活补贴。
  (四)各地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岗前培训的费用,由省“三支一扶”办在7月30日前从专项资金中按每人250元的标准统一拨付。
  八、考核总结
  (一)2012年6月底前,有关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须根据《广东省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高校毕业生管理暂行办法》(粤人发〔2007〕259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2010年“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期满考核。并于7月8日前由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办将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名单、相片(2张,免冠正面照)及考核情况报省“三支一扶”办核发证书。
  (二)2012年7月底前,各有关地级以上市“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对2011年“三支一扶”工作实施的年度总体情况进行总结,并将书面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办。
  九、有关要求
  (一)我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管理严格按照《暂行办法》进行。“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公务员定向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升学考试加分等优惠政策,相关政策按《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52号)、《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粤人发〔2007〕141号)有关规定办理。
  (二)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联络表》(附件4),于2012年5月18日前传真至省“三支一扶”办,并统一在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公布,以便高校毕业生报名。
  (三)各高校、省人才服务局、各地级以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力资源)局负责“三支一扶”工作的人员于5月18日前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注册中遇到问题请致电15360023900,与梁老师联系。
  (四)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深刻认识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一名领导分工负责,具体工作要落实到部门和人员,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落到实处。
  
  附件:
 
  附件:
1广东省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日程表;
  2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汇总)
  3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基层岗位需求信息表(各市)
  4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
   5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报名联络表。

  省“三支一扶”办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内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三支一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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