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异地高考方案:2016年随迁子女可参加高考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4-22 22:50:55 整理:一品高考网
广东异地高考方案:2016年随迁子女可参加高考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广东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推进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广东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确定广东省从2013年开始分步实施随迁子女就地升学考试。
  《通知》要求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对在当地有3年完整初中学籍的随迁子女,根据当地城市资源特别是教育资源承载能力,合理确定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中考的准入条件,因地制宜制订随迁子女参加中考升学考试的具体办法,于2013年3月底报省教育厅备案,并于2013年开始实施。
  《通知》明确做好广东省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高考的工作分三步实施:
  2013年起,通过积分入户广东省的异地务工人员、高技能人才,其随迁子女不受入户年限、就学年限等限制,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入户地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4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具有广东省中职学校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等职业学院招收中职学校毕业生招生考试,并可与我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2016年起,经县(市、区)人民政府主管部门认定的在广东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并连续3年以上持有广东省居住证、按国家规定在广东省参加社会保险累计3年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其随迁子女在广东省参加中考并在父母就业所在城市具有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的,可在广东省报名参加高考,并可与广东省户籍考生同等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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