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高考第一批本科院校征集志愿工作(2)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3-07-14 17:40:47 整理:一品高考网

7.考生提交已填报的志愿后,网上征集志愿系统将进行数据逻辑校验,如果出现红色的警告字符,请考生仔细核对院校代码与专业代码后进行修改,直至正确为止。
8.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保存后,如未点击“志愿确认”,则可在填报志愿截止时间前多次上网修改自己填报的志愿。考生确定不再进行志愿修改时,必须点击“志愿确认”。未在网上确认的志愿不予承认。已在网上确认的志愿,考生不得更改。投档时,以考生网上确认的征集志愿数据为准。当所有考生都完成了“志愿确认”,报名点方能在网上进行志愿表的打印。各报名点应在填报志愿截止前督促考生提早完成志愿的确认,且必须让考生本人在“2013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征集志愿表”(考生网上确认后打印的志愿表)上签名。
9.各市在网上填报志愿时间截止后,由各中学(报名点)统一打印考生志愿表给考生签名,考生签名的志愿表存入考生档案。
10.考生要对自己填报志愿的准确性负责。考生网上填报志愿信息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
1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志愿的,则被视为放弃填报志愿处理。
12.各市、县(区)招生考试机构为保证考生志愿信息及时准确地录入,不得通过代理服务器上网。
13.各级考试机构在征集志愿过程中,若出现问题请及时与省教育考试院联系。
高招处值班电话:020-38627924,38627819(传真)
信息处值班电话:020-38627927,38627947(传真)
五、征集志愿投档录取原则和顺序
(一)平行志愿投档原则和顺序
第一批文科类、理科类征集志愿录取时不再进行预投档,但实行两次投档、录取,即:
1.第一次投档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分数排位从高到低依次检索,以1:1投档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即按考生成绩排位顺序从高到低,依次检索每位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如果符合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投A志愿院校,如果达不到A志愿院校的投档条件,则继续检索B志愿院校,依次类推。
2.第二次投档,在第一次投出考生审录结束进行。第二次投档时,按院校缺额专业情况,在征集志愿资格线上,根据平行志愿投档原则,按考生征集志愿以1:1投档比例对院校缺额专业进行指定专业投档(含服从专业),对个别缺额较大的学校可适当提高投档比例。即投档时,根据考生填报的院校及专业志愿情况进行检索投档。
征集志愿投档时,如院校投档线低于原公布最低录取分数线,则该投档线为该校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Copyright © 2006 - 2018 www.gaokw.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一品高考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