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广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来源:未知 发布时间:2014-04-04 23:03:07 整理:一品高考网
2014年6月广东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考试中心):
根据《关于2014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粤考院〔2013〕295号),我省2014年6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将于6月9日进行。为做好本次考试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6月9日上午 6月9日下午
(8:30-10:00) (10:40-12:10) (15:00-16:30)
化学、思想政治 生物、地理 物理、历史
 
本次考试,各科目的命题及复习备考依据为《2014年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大纲》,考生可根据自己的学习情况和《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施细则》(见附件1,下同)要求,自行确定报考科目。
二、报名
(一)报名方式及报名时间安排
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为4月9~18日,其中9~13日为网上预报名时间,14~18日为报名点现场报名确认时间。各市必须在上述统一安排的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
在报名前,各地级以上市招生办、考试中心(含顺德区,以下简称市招生办)必须提前做好有关代码的管理工作并于4月1日前,通过报名系统维护本市中学和报名点代码库并上报报名点规模数<具体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可以参照《关于做好2013年1月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有关代码管理工作的通知》(粤考院〔2012〕349号)执行>。
(二)报考对象
1.准备参加我省2014年及以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广东省户籍高中阶段学校二年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
2. 非广东省户籍学生,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的二年级学生、应往届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可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考试成绩能否作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依据,由使用考试成绩的省级招生委员会确定。
3.广东省户籍学生,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相应年级的,可回户籍所在地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在外省高中阶段学校就读期间取得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其考试是由省级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统一组织的,按规定办理成绩转入手续后,我省予以认可;省级以下教育行政或考试部门、中学组织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普通高中毕业会考成绩)我省不予以认可。
4.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
(2)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学生;
(3)高中阶段学校在校一年级学生。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改革调整方案》的通知》(粤教考〔2008〕28号)的要求,报名参加我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含运动训练等特殊专业招生、招收高水平运动员及高职类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招生等各类单考单招)的考生,都必须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并取得相应成绩等级,才能被相应高校录取。已参加过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但未取得理想成绩等级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报名参加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参加我省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3+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和职业院校对口自主招生三二分段考试的学生,可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报名前相关准备工作、报名程序及注意事项详见《广东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手册(试行)》(可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上下载,以下简称《考务工作手册》)。
三、考点安排与管理
(一)合理设置考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安排由各市招生办负责。各级招生办要统筹本地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考点安排,根据本地区报考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考生人数以及方便考生参加考试的要求,合理设置考点。考试所用考点必须是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原有标准化考点不能满足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需要而必须启用其他考点的,须向我院申请并经验收符合标准化考点设置要求后方可启用。
(二)认真做好考点的布置与组织管理工作。各考点要加强对考点硬件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特别要做好考点电子监控系统的维护工作,确保电子监控系统正常使用,并能在考试期间将考点实时监控信号传送到省教育考试院,严禁选用电子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考点组织考试。各考点必须配备足够的能正常使用的金属探测仪。考点其他组织管理工作按《考务工作手册》要求执行。
四、考务管理
(一)认真遴选监考员和其他考试工作人员。各级招生办和考点要抽调组织纪律性强、工作认真负责、熟悉考试业务的教师或干部担任监考员和考试工作人员。高二级教师及有直系亲属参加本次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教师、干部不能参加本次考试监考工作及其他考试管理工作。各考点必须配备不同中学的教师担任监考员,来自同一中学的监考员不得同时在同一个考场担任监考工作。
(二)加强教育培训。要严格按照《考务工作手册》的有关要求,针对不同的工作岗位和工作职责,认真做好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确保每一位考试工作人员都能严格按工作规范和要求,认真细致地履行工作职责。特别要加强对监考员使用金属探测仪的培训。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必须参加培训,经考核合格、签订工作责任书后方可上岗
在培训时要强调监考人员在考试期间应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务必提醒考生认真核对条形码上的姓名、考生号并按要求粘贴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
2.务必提醒考生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指定位置填涂试卷类型(根据所发试卷选涂A或B)和所选答案,并告诉考生凡因考生填涂错误的(包括没有填涂试卷类型、不按要求将所选选择题选项填涂在答题卡、填涂过浅导致计算机无法识别等),其答题一律无效;
3.务必用红色签字笔或圆珠笔在缺考答题卡答题区的空白处写上“缺考”两字。严禁在缺考答题卡答题区标有A、B、C、D等备选答案的区域内作任何标记,以免影响评卷;
4.务必认真验收和准确清点答题卡,严防考生擅自带走试题和答题卡,严禁漏收答题卡。
(三)严格试卷(含答题卡,下同)管理。所有试卷保密室及考务室(即试卷分发、交接和整理场所等)均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录像。设立从考务室到考场的“封闭式”专用通道,监考人员必须全程在考试监察人员视野范围内通过专用通道携带试卷直接进入考场,在专用通道转角位置必须安排至少一名工作人员站岗值班。试卷分发、交接和整理人员必须由考试机构或考点的正式在编人员组成,所有人员在分发、交接和整理试卷过程中不得单独离开现场,进出场所要实行严格的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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